|
|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
|
國際野外定向聯盟成員及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會員 |
|
|
聯合名譽贊助人: |
|
|
2007年世界野外定向錦標賽 (WOC 2007) 香港代表隊選拔章程 |
|
賽事日期:
賽事地點:
比賽組別: 男子精英組 、女子精英組
比賽種類: 短距離賽,中距離賽,長距離賽及接力賽。
(Sprint, Middle, Long and Relay)
基本資格: 一.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會員;及
二. 持續居港三年或以上,或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及
三. 願意代表香港爭取最佳成績,服從代表隊經理及教練的指示。
選拔條件 : 選拔會基於運動員本賽季內之比賽成績而進行,凡達到以下任何一項指定水平皆可參與選拔。
一、 於本年度香港錦標賽(HK Championships)中、短距離賽事中,兩次達到以下標準:
E組前15名
二、 於本年度亞太錦標賽(APOC 2006 )長、中、短距離賽事中,最少兩次達到以下標準:
ME組或WE組前15名
三、 於本年度錦標聯賽第二、三、四場(RLE - 2,3,4 )賽事中,參與ME組或WE組最少兩次位於前10名及同時取得800分以上。
四、 於本賽季內 ( 2006年10月至今) 在港外最少兩次參與高水平比賽 (如地域或國家級比賽)並獲得優良成績(如完成時間不多於冠軍的1.3倍),運動員須附上教練及屬會推薦信。
五、 截至本年4月30日前於世界排名賽上之總排名為前500名內。
選拔程序: 一. 合乎參選資格之運動員請將個人資料及比賽成績(本土及海外)於 5月18日前郵寄 或電郵致總會選拔委員會收。
二. 選拔委員會將於
三. 預選代表須參與代表隊賽前集訓,決選將會於賽前一個月進行。
四. 請注意預選代表數目可能比決選代表多,預選入圍並不保証獲得最後代表資格。
特別通告
鑑於在代表隊經理招募完結後本錦標賽經理一職還缺失,固希望有意出任此職務的會員於是次選拔的限期結束或以前向總會提出申請,否則是次比賽可能會受影響,甚至不能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