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香港野外定向教練獎勵計劃
主辦機構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贊助機構 香港教練培訓委員會
計劃細則
1 目的
透過舉辦教練獎勵計劃活動,藉此提升教練地位,表揚有貢獻的教練。
2 教練獎勵類別
- 精英教練獎勵
- 傑出發展教練獎勵
n 社區體育發展
n 屬會發展
n 學校體育發展
n 教練發展
3 候選及提名資格
- 候選人必須為香港野外定向總會之註冊教練
- 提名可經香港野外定向總會各屬會,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訓練及教練委員會或香港野外定向總會集訓隊成員。
4 評審準則
4.1 精英教練獎勵
4.1.1 獎勵是頒發給有抱負、動力及能力提升個人或團體於本地或海外賽事競技水平的教練。
4.2 傑出發展教練獎勵
4.2.1 社區體育發展
獎勵是頒發給參與在社區舉辦之定向訓練班服務時數最多的教練。
4.2.2 屬會發展
獎勵是頒發給協助其屬會舉辦之定向訓練活動的教練。
4.2.3 學校體育發展
獎勵是頒發給參與推廣學校定向訓練活動時數最多的教練。
4.2.4 教練發展
獎勵是頒發給推動教練發展活動有貢獻的教練。
5 評審委員會
5.1 由訓練及教練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 評審結果呈交香港野外定向總會執委會確認。
6 提名步驟
6.1 請依據評選準則, 填妥附表, 於2004月6 日5日前寄回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6.2 獲提名之教練所作出的訓練活動須在提名前之過去1年(即2003年4月1 日至2004年3月31日)進行。
7 頒獎
7.1 得獎名單於周年教練研討會公佈,並由會長或其代表在周年教練研討會當日頒獎給得獎教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