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野外定向總會排名聯賽 2004/2005 (第四站)
賽事資料及賽員須知
比賽日期 : 2005年1月30日 (星期日)
地 點 : 寶馬山
形 式 : 越野式
地 圖 : 1:10000,等高線間距5米的彩色定向地圖(2005年版)及使用國際控制點提示符號
協辦 : 恆青社
賽事主任 : 甄健剛先生 (香港青年獎勵計劃)
路線設計員: 恆青社物資管理委員
裁 判 團 : 蔡偉傑(香港定向越野會)、梁毅信(青進野外定向會) 、陳國偉 Aaron (香港野外定向會)
賽會程序
08:30 開放賽事中心
09:15 開放出發區
09:30 開始出發及開放終點區
10:30 開始公佈成績
11:00 關閉出發區
13:30 關閉賽區
14:00 關閉終點區
14:30 公佈最後成績
15:00 關閉賽事中心
賽事中心
1. 賽事中心位於大潭郊野公園(魚則魚涌擴建部份)柏架山道燒烤區1號場 (GR 50Q KK125662)。
2. 賽事中心設物理治療。
3. 賽事中心設有洗手間及垃圾桶。
4. 賽員須於賽事中心領取號碼布及扣針。
5. 賽員攜來的物件可放於賽員中心,但需自行保管及處理,請勿攜帶貴重財物。
6. 賽事中心有賽事時間顯示。
7. 賽事中心有自助式腳板按摩。
8. 請保持地方清潔及帶走所有垃圾。
交通安排
1. 賽會將不會提供交通予賽員,賽員需自行安排交通。
2. 賽員可由魚則魚涌英皇道轉入柏架山道,沿柏架山道直上,由該路口至賽事中心約1.5公里、上升125公尺,需時約20至30分鐘。
3. 賽員可乘搭公共巴士或專線小巴,途經魚則魚涌英皇道及柏架山道路口附近車站下車,地下鐵路可由魚則魚涌站或太古站前往•
4. 查詢電話:新巴 (2136 8888) 、九巴 (2745 4466)、城巴 (2873 0818)。
出發區及出發程序
1. 由賽事中心步行往出發區需時5分鐘,距離約500米,攀升40米。
2. 出發區位於馬路旁邊,可能有汽車經過,請賽員留意及小心。
3. 賽員請按自己的出發時間提早五分鐘到達出發區。
4. 賽員的入格時間會在出發區大鐘上顯示。當賽員的出發時間顯示於大鐘上時,請賽員自行準備進入「二分區」的第一格。
5. 賽員入格前,工作人員會檢查賽員是否已把賽會提供的號碼布扣於胸前。賽員需出示 i)指南針、ii)哨子及 iii)電子控制咭;缺一都不可出發。
6. 賽員請根據自己之出發時間自行進入「二分區」之第一格。並可在此區索取提示,請自行攜帶提示夾。此區將會提供透明膠紙及剪刀,必要時可向工作人員要求協助。
7. 到最後一格時¸賽員請把電子控制咭放在「起點控制器」上。
8. 當訊號最後一響完成後,方可領取地圖及出發,賽員不得在往起點標誌之通道上停留。
9. 由於出發區每分鐘可能有10條賽程路線同時出發,已出發的賽員請勿在出發區通道上停留。
10. 請檢查地圖上的資料是否正確,各賽員若因取錯地圖而引致被取消資格,賽會概不負責。
11. 遲到的賽員必須先向出發區工作人員報到,再由工作人員安排才可出發。賽員遲到的時間損失將不獲補回。
終點程序
1. 所有賽員無論完成賽事與否,或遺失電子控制咭,均須在出發後150分鐘內或賽區關閉前向終點報到。
2. 當賽員抵達終點時,應立刻在終點控制器打孔,而比賽時間亦在該刻起完結。
3. 賽員於越過終點後,請依完成次序排隊並把備份標籤取下交予工作人員方可離開。
4. 大會將不會收回賽員之地圖,然而賽員必須確保不將地圖公開予未出發的賽員,違者會被取消資格。
5. 賽員請盡快離開終點前往成績計算站,將電子控制咭上的記錄下載及處理。賽員須確保將電子控制
咭盡快交到成績計算站,途中電子控制咭若有遺失或任何損毀,賽員須自行負責。
6. 成績計算站設在賽事中心。
7. 由終點返回賽事中心需時5分鐘。
8. 所有賽員必需於賽事結束前到成績處理下載成績,未能於賽事結束前下載成績之賽員將會被取消
資格(DISQ)。
投訴
1. 賽員於成績公佈後可向賽會作成績的諮詢,賽員如對賽事或成績有任何投訴,則必須於最後成績
公佈後15分鐘內,以書面向大會提出,大會將記錄該投訴及其處理之決定。
2. 有關對賽會之抗議,賽員必須以書面向賽會提出。
3. 對於抗議之處理決定,賽員可於賽後向技術委員會提出書面上訴。但賽員對個人成績之投訴以大
會之處理決定為準,賽員不得向技術委員會提出上訴。
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1. 有關「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的參考資料請瀏覽總會網頁。
2. 錦標聯賽之賽員應在當日攜帶自己之電子控制咭, 而號碼布、扣針及備份標籤可在賽事中心索取
,賽員若忘記攜帶電子控制咭,需向賽會繳付港幣250元按金及港幣50元租用費作為借用電子控
制咭之用(電子控制咭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按金於交還電子控制咭後退回;賽員請核實其所持
之電子控制咭號碼與編印在出發名單上之號碼相同,如有錯誤,請盡早通知總會,以便修改有
關資料。
3. 如使用他人之電子控制咭及代替他人出賽,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4. 賽員需在備份標籤正面有寫上自己的賽員編號,以便賽會在打孔記錄失效時作出覆核。
比賽規則
1.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野外定向公開比賽的技術標準及比賽附例」將適用於本賽事。
2. 除賽會提供之地圖及上例提及之裝備外,不可使用任何輔助器具。
3. 遺失電子控制咭將當未完成賽事論,但仍須向終點報到。
4. 賽員如移動或損壞控制點或賽會設施,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損毀,須按價賠償。
5. 賽會可隨時增加或修改比賽規則,而無須於比賽前通知各賽員,但會在比賽當日公佈。
6. 賽員不可預早進入賽區露營或過夜,否則將會被取消參加資格。
7. 為賽員之安全,不論完成賽程與否,所有賽員必須在出發後150分鐘內,返回終點或賽事中心報到,否則當失蹤論。
賽區資料
1. 賽區大部份為通行困難的叢林或雜草地,一些山頭、山脊及山谷有較容易通行樹林及雜草地。
2. 除東南面外,賽區片佈路徑網。叢林及雜草地旁邊及當中,有很多不明顯及雜亂無章的路口或路徑,該等路俓並無在地圖上顯示;而地圖顯示之路俓,主要是三合土地面、泥沙面或明顯開闊草面小俓。
3. 建築物圖示一定是正方形。有部分標示之建築物結構,實地是祗得一面或全無牆壁,但有屋頂,或實心三合土石躉的建築;並小心與可通過或不能通過之單線無腳懸崖圖示混淆。
4. 賽區為熱門晨運及遠足的地方,比賽時請賽員注意途人及自身的安全,賽員並無道路之優先使用權。
5. 賽員嚴禁進入地圖上顯示為禁區的範圍,一經發現即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6. 賽區內部分地區有較多碎石及土質鬆散,沿溪澗之岩面地可能濕滑,請賽員小心。
7. 賽區內的山坑水,請賽員不要飲用。
賽程資料
1. 比賽時限為150分鐘。
2. 各組賽程之長度及攀高:
|
組別 |
賽程 |
長度 (km) |
攀升 (m) |
預期勝出時間 (min) |
控制點數目 |
|
HE |
1 |
8.7 |
490 |
80 |
21 |
|
H20 |
2 |
7.6 |
400 |
70 |
18 |
|
H21A |
|||||
|
H35 |
|||||
|
DE |
3 |
7 |
350 |
60 |
17 |
|
D21A |
4 |
5.7 |
290 |
55 |
15 |
|
D35 |
|||||
|
H40 |
5 |
5.5 |
250 |
50 |
15 |
|
H45 |
|||||
|
D40 |
6 |
4.1 |
180 |
40 |
11 |
|
H50 |
|||||
|
D20 |
7 |
3.5 |
160 |
35 |
11 |
|
H18 |
|||||
|
D18 |
8 |
3 |
140 |
30 |
10 |
|
H16 |
|||||
|
D16 |
9 |
2.7 |
80 |
30 |
10 |
|
H14 |
|||||
|
D14 |
10 |
2.7 |
80 |
30 |
10 |
備註
1. 賽員須自行負責個人意外及財物損失的責任,賽會概不負責。
2. 賽員須遵守郊野公園守則及保持地方清潔,切勿污染水源和郊野。
3. 賽員往返賽事中心時及比賽時,請留意來往車輛。
4. 賽事當日上午六時,天文台如發出雷暴、紅或黑色暴雨警告、三號或以上風球,賽事將會延期舉行,日期將另行通知各賽員。
5. 賽員如在比賽中遇上緊急事件需要求助,請留在原地並採用國際求救訊號,等候工作人員前來求援。(國際求救訊號指哨子連吹六響,相隔一分鐘重覆再吹)
查詢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地址:香港銅鑼灣大球場徑一號體育大樓1014室
電話:2504 8112
傳真:2577 5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