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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主辦 Organized b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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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資助
Subvented b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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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年度香港野外定向排名聯賽 Hong Kong Orienteering Ranking League Events 2006/2007
第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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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日期 : 2007
年 1 月 21 日(星期日)
地 點 : 白石橋
形 式 : 越野式
地 圖 : 1:10,000,等高線間距
及使用國際控制點提示符號
協辦屬會: 香港野外定向會
賽事主任: 陳炳堅先生
賽程設計: 蔡錦逵先生
控 制 員: 梁林先生(同社)
裁 判 團: 李裕銘 先生
新方向定向會
陸志軒先生 香港童軍總會野外定向會
高文峰先生 香港青年獎勵計劃
賽前之查詢電話 : 25048112(辦公時間)
比賽當日緊急聯絡電話 : 94523459
大會程序
08:45賽事中心開放
09:45出發區開放
10:00開始出發 / 終點區開放
11:45出發區關閉
14:15終點區及所有控制點關閉 / 最後成績公佈
14:30截止投訴
14:45賽事結束
交通安排
大會將不會提供交通安排予賽員,各賽員請自行安排,由川龍小巴
/巴士站前往賽事中心約需步行5分鐘,詳情如下:
1.
綠色專線小巴 80 號(荃灣兆和街 ~ 川龍)前往賽事中心,於荃錦公路川龍下車,再步行約 5 分鐘可抵達賽事中心,沿途有指示。
車費 : $5,班次 : 7 至 15 分 鐘
2.
九巴 51 號路線(荃灣如心廣場至錦田)前往賽事中心,於荃錦公路川龍下車,再步行約 5 分鐘可抵達賽事中心,沿途有指示。
車費:$7.6,班次:20 至 30 分鐘
(查詢 - 九巴:2745 4466 http://www.kmb.hk/)
3.
荃灣地鐵站多層停車場地下,乘坐的士前往川龍燒烤場,車資約$ 60。
4.
自行駕車並停泊在附近停車場(請參閱下圖),不准停泊在賽事中心旁(燒烤場)。

賽事中心
1.
賽事中心位於荃錦公路傍燒烤場(座標 50QKK020794)。
2.
賽員不可預早進入賽區內露營或過夜,否則將會被取消比賽資格。
3.
賽員需憑賽員編號領取號碼布,賽員編號可在總會網頁查閱,及於賽事中心張貼 .
4.
洗手間距賽事中心
5.
物理治療及急救服務設於賽事中心。
6.
請保持賽事中心清潔及帶走所有垃圾。
7.
賽事中心將顯示大會時間。
8.
賽事中心設有多個燒烤爐(先到先得),而附近(川龍村)亦設有多間食肆及士多。
(賽事中心主任 : 陳炳堅先生)
出發程序
1.
由賽事中心步行往出發區約需 10-15 分鐘,距離約
2.
前往出發區需要橫過荃錦公路,各賽員需依指示在適當地點小心橫過馬路及留意路面情況。
3.
各賽員請按自已的出發時間提早 10 分鐘到達出發區。
4.
所有未出發之賽員須留在等候區內等候出發,不得越過禁區進入賽區,違者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5.
各賽員必須攜帶指南針、哨子、電子控制咭及須將號碼布扣於胸前,缺一皆不會獲准出發。
6.
出發區顯示之時間為「出發時間」,賽員請根據自己之出發時間自行進入「二分區」之第一格。每1分鐘前行一格。
7.
到最後一格時,賽員請按指示把電子控制咭放在出發器上。
8.
賽員於出發前不得翻閱地圖,當訊號最後一響後,方可出發及閱讀地圖。請檢查地圖上的賽事組別是否正確。若因取錯地圖而引致被取消資格,賽會概不負責。
9.
遲到者必須向出發區工作人員報到,由工作人員安排在遲到出發線出發,而其所損失之時間將不獲補償。
10.
男子精英組分一、
11.
男、女子精英組出發時間間距為兩分鐘,其他組別為一分鐘。
(起點區主任 : 彭家在先生)
賽區及地圖資料
1.
賽區內東南面為可跑性頗高之樹林,沿河部份多為較茂密之植被,西面為可跑性高之雜草地。
2.
賽區之部份植被隨季節變化,可會影響路線選擇及跑速。
3.
賽區西北部有不少隱蔽地洞,請小心!
4.
賽區西南可能有越野單車經過,請小心!
5.
賽區中央平原為季節性沼澤地,惟可跑性高及視野良好。
6.
賽區內的人造排水道不會在地圖上顯示,越過時請小心。
7.
賽區內有流浪牛隻及狗隻,請勿作出驚嚇舉動。
8.
電纜、電塔及「牛路」不會在地圖上顯示。
9.
賽區內有數個「路不通行」的指示牌,但並不代表本賽事立場!
10.
請穿著長袖服裝,以防被荊棘刺傷。
11.
賽員切勿進入民居,如選擇路線途經民居附近,請小心狗隻。
12.
賽區內有水站,地圖或控制點提示上有顯示。為免供不應求,賽會建議賽員如有需要,請自備飲用水比賽。
13.
如果迷失了方向,請向公路方向走(地圖之東面),然後沿路走回賽事中心。
(賽區主任 : 蔡錦逵先生)
賽程長度及攀升
1.
控制點提示將在賽事中心貼出。
2.
賽程A, B, C, E之中包括一星形定向,請各賽員留意控制點順序。
3.
賽事長度以最佳路線量度,所有賽程之限時為 150 分鐘。
4.
賽程資料如下,如有修訂,以賽事當日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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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程
|
組別
|
距離 ( 千米 ) |
攀升
( 米 ) |
預計勝出時間 ( 分鐘 ) |
|
A |
ME1, ME2 |
7.6 |
380 |
70-90 |
|
B |
M21, M35 |
6.7 |
290 |
70-90 |
|
C |
WE, M20, M40 |
6.4 |
260 |
60-80 |
|
D |
W21, W35, M45 |
4.9 |
250 |
40-60 |
|
E |
W20, W40, W45, M18, M50 |
4.2 |
250 |
45-65 |
|
F |
W18, M16 |
3.8 |
220 |
40-60 |
|
G |
W16, M14 |
2.8 |
200 |
30-50 |
|
H |
W14, M12, W12 |
2.5 |
200 |
20-40 |
終點及成績處理
1.
所有賽員無論完成賽事與否,或遺失電子控制咭,均須於14:15前向終點報到。
2.
所有賽員抵達終點時,應立刻在終點控制器打孔,而賽員的比賽時間亦以該刻計算。
3.
大會將不會收回賽員之地圖,而賽員必須確保不將地圖公開予未出發的賽員,違者會被取消資格。
4.
賽員請盡快離開終點,返回賽事中心成績計算站,將電子控制咭上的記錄下載及處理。賽員須確保將電子控制咭盡快交到成績計算站,途中電子控制咭若有遺失或任何損毀,賽員須自行負責。
5.
所有賽員必需於賽事結束前到成績計算站下載成績,未能於賽事結束前下載成績之賽員將會被取消資格 (DISQ) 。
6.
由終點返回賽事中心距離約
7.
返回賽事中心需橫越荃錦公路,請各賽員小心來往車輛。
(終點區主任:宋錦蓮小姐;成績處理主任:黃偉明先生)
投訴 及 抗議
1.
對有違香港野外定向總會「野外定向比賽則例」事項或對賽會之指示有異議,可以作出投訴。投訴可以口頭或書面向賽會儘快提出。假如投訴是關於賽員成績則必須於最後成績公佈15分鐘內提交,投訴由賽會處理,結果將儘快通知投訴人。
2.
對賽會的投訴處理有所異議,可作抗議。抗議必須在賽會對投訴處理後15分鐘內以書面向賽會提出。
比賽規則
1.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野外定向比賽則例」將適用於本賽事。
2.
除賽會提供之地圖及允許之裝備外,不可使用任何輔助器具。
3.
遺失電子控制咭將當未完成賽事論,但仍須向終點報到。
4.
賽員如移動或損壞控制點或賽會設施,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損毀,須按價賠償。
5.
各賽員須尊重賽區內居民,切不可擅入民居,進入地圖上的不可進入區域或民居,除可致被取消資格外,更可能引致其他不必要的法律責任,甚或個人危險,大會概不負責。
6.
賽會可隨時增加或修改比賽規則,而無須於比賽前通知各賽員,但會在比賽當日公佈。
7.
為賽員之安全,不論完成賽程與否,所有賽員必須於14:15前,返回終點或賽事中心報到,否則當失蹤論。
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1.
本賽事使用「EMIT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2.
賽員應在當日攜帶自己之控制咭及自行領取賽員之號碼布(扣針可在賽事中心索取);賽員若忘記攜帶電子控制咭,需向賽會繳付港幣 250元按金及港幣 50 元租用費作為借用電子控制咭之用(電子控制咭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按金於交還電子控制咭後退回 。
3.
賽員請核實其所持之電子控制咭號碼與編印在出發名單上之號碼相同 , 如有錯誤,請儘早通知賽會,以便修改有關資料 。
4.
賽員如使用他人之電子控制咭或代替他人出賽,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而兩者之全年成績均會被取消。
5.
賽員須在備份標籤上寫上自己的賽員編號,以便賽會在打孔記錄器失效時作出覆核。
備註
1.
本「賽事資料」內容如有更改,以賽會當日公佈為準,有關內容將在賽事中心公佈。
2.
所有參賽員須自負個人意外及財物之責任,主辦團體概不負責。
3.
大會不設行李存放及保安區,賽員攜來財物如有遺失,大會概不負責,故賽員請勿攜帶貴重物品。
4.
如賽事當日上午六時後,天文台如發出雷暴、紅或黑色暴雨警告、三號或以上風球,賽事將會將會取消;並且不會安排重賽,費用亦不會發還。
5.
賽員如在比賽中遇上緊急事件需要求助,請留在安全地方並採用國際求救訊號,等候工作人員前來求援。(國際求救訊號指哨子連吹六響,相隔一分鐘重覆再吹)
6.
比賽當日可能天氣炎熱,賽員請留意天氣及個人情況,有需要時請帶備足夠飲料及遮擋陽光工具。
7.
所有賽員必須尊重其他賽員及行山人士的權利,比賽賽員並沒有道路的優先權 。
如遇山火應注意的事項
在乾燥的天氣,山火於較斜的草坡上順風向上蔓延速度極快,賽員絕不可輕視山火的威力。
安全指引
1.
在乾燥的天氣,山火於較斜的草坡上順風向上蔓延速度極快,賽員絕不可輕視山火的威力。 各賽員於賽事舉行期間請勿在賽區及賽事中心範圍內燃點煙草產品、吸煙。
2.
由於山火於日間比較難於看見,應隨時留意飛灰和火煙味。如發現山火,必須盡速遠離火場。
3.
緊記山火蔓延速度極難估計,如發現前路遠處有山火,應立即停止比賽,盡快遠離山火位置及返回賽事中心,以免為山火所困。
應變措施
1.
遇到山火時應 保持鎮靜 ,切勿驚慌。
2.
估計以下情況,以便迅速離開火場。
a. 留意山火的蔓延方向,盡量避免跟山火蔓延的同一方向走避。
b. 選擇較平坦或斜度較少的小徑逃離火場。
c. 附近植物的高度及密度,選擇少植物的地方(地圖上顯示為深黃色)。
3.
沿現有的明顯小徑逃生會比較少障礙,且走得更快。
4.
若山火迫在眉睫又無路可逃,則應以衣物包掩外露皮膚逃進已焚燒過的地方,這樣可減輕身體受傷的機會。如情況許可,切勿往山上走,因會消耗體力。
5.
切勿走進樹林及草叢(地圖上顯示為白色及綠色地方),山火在這些地方可能會蔓延得很快而且熱力也較高。
查詢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電話: 2504
8112
傳真: 2577 5595
電郵: info@oahk.org.hk
地址:香港銅鑼灣大球場徑一號奧運大樓 1014 室
網頁: http://www.oahk.org.hk
鳴謝
香港物理治療學會
聖約翰救傷隊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各職員
香港野外定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