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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學界分區野外定向錦標賽 (港島區)
Joint School Orienteering
Championships 2009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主辦 扶輪公園 2009-11-08 Rotary Park |
賽員須知 (港島區)
Event Information (Hong Kong Island Districts)
比賽資料
日期 :二OO九年十一月八日 (星期日)
地點 :扶輪公園
型式 :越野式
地圖 :1:7500、等高線間距5米、2009年9月版地圖及國際控制點提示符號
獎項 :1.每組冠、亞、季軍可獲頒發獎牌
2.每組設團體冠、亞、季軍 (除雙人體驗組外)
3.全場男、女子團體總冠、亞、季軍 (除雙人體驗組外)
{每間中學必須有最少10名參與比賽的賽員才給予計算團體分 (除雙人體驗組外)}
主 辦 :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協 辦 : 喇沙書院野外定向會
賽事控制員:吳坤成先生(香港野外定向會)
賽事主任 :盧宗彥 (喇沙書院野外定向會)
路線設計員:喇沙書院野外定向會路線設計小組
賽前之查詢電話 : 25048112 (辦公時間)
賽前之查詢電郵 : info@oahk.org.hk
比賽當日緊急聯絡電話 : 9687 1126
裁判團 : 鄭凱文 (保良局馬錦明中學野外定向會)
邱鍾華 (庇理羅士女子中學野外定向會)
施煥堃 (香港華仁書院野外定向組)
大會程序
0830 賽事中心開放
0915 出發區開放
0930 港島區賽員開始出發及終點區開放
1130 新界區賽員開始出發
1315 關閉出發區
1345 港島區成績公佈
1400 港島區截止投訴及頒獎
1445 關閉賽區
1445 新界區成績公佈
1500 新界區截止投訴及頒獎
交通安排
1. 賽會不設交通安排,賽員可乘搭以下公共交通工具於荃錦坳(郊野公園站)巴士站下車,跟隨大會指示步行五分鐘前往賽事中心:
路線 : 51 車費 : $ 7.6 (九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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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及班次 |
6:25-9:56 (20-25分鐘一班) |
5:40-10:47 (20-24分鐘一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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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12:41(25-30分鐘一班) |
10:47-16:37 (25-30分鐘一班) |
*註 :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詳情請瀏覽九巴網頁 http://www.kmb.hk,或致電九巴熱線: 27454466, 由於巴士班次較疏,請賽員預定充足時間登車。
2. 由荃灣地鐵站多層停車場地下乘紅色的士往荃錦坳,車資約$60。
賽事中心
1. 賽事中心設於扶輪公園燒烤場(GR KK020805)
2. 賽員需由學校代表集體領取號碼布、電子控制咭及電子控制咭備份標籤,並在電子控制咭借用表上簽署。(違失控制咭者須當日罰款每張港幣300元交予大會)
3. 賽員編號可在總會網頁查閱,及於賽事中心張貼。
4. 有個別學校的報名人數眾多,而分發電子控制咭需時,賽員請預留足夠時間,以免遲到出發。
5. 扣針可在賽事中心索取,請賽員在備份標籤正面寫上自己的賽員編號,以便賽會在打孔記錄失效時作出覆核。
6. 賽事中心設有洗手間,請保持地方清潔。
7. 賽事中心設有急救服務。
8. 賽事中心將展示大會時間。
9. 大會不設行李存放服務,賽員攜來之物件需自行保管及處理,如有任何遺失,大會將概不負責;故建議賽員請勿攜帶貴重物品。
10. 賽事中心內嚴禁生火。
11. 請保持賽事中心清潔。
12. 賽事中心將設有一觀眾控制點,所有賽員均須途經。請為努力中的賽員加油!
紅圈位置為賽事中心;

賽員裝備
1. 賽員不應攜帶貴重物品;
2. 賽員應穿長袖上衣,輕便長運動褲。牛仔褲較厚不合適;(穿短褲將不獲准出發)
3. 賽員應穿鞋底有粗紋的運動鞋,以防滑倒;
4. 賽員在出發時必須帶齊定向裝備:哨子,指南針,號碼布及電子控制咭;
5. 如有需要,可自備食水及食糧。
出發區
1. 由賽事中心步行往出發區需時約 40 分鐘,距離約1500 米,上高約 180 米,沿途有指示。請賽員小心車輛,注意安全。
2. 賽員必須攜帶電子控制咭、指南針、哨子,把號碼布扣在胸前,缺一皆不獲准出發。
發程序
1. 賽員請按自己的出發時間提早十五分鐘到達出發區,進入出發區前,工作人員將檢查電子控制咭、指南針和哨子,以及賽員是否已把賽會提供的號碼布扣於胸前,缺一皆不獲准出發。
2. 大會時間會在出發區大鐘上顯示。請賽員於出發時間前兩分鐘進入「二分區」的第一格,每一分鐘前進一格。
3. 賽員入格前,工作人員會登記賽員編號,賽員請按照指示進入所屬組別之「二分區」。
4. 「一分區」設有電子控制咭「起點啟動器」,賽員須在出發前將電子控制咭放在「起點啟動器」上最少 6 秒,否則系統將無法計算全程比賽時間。
5. 賽員在起點響鐘發出最後一聲長響後,方可領取地圖及出發,賽員不得在往起點標誌之通道上停留。
6. 請檢查地圖上的資料是否正確,各賽員若因取錯地圖而引致被取消資格,賽會概不負責。
7. 遲到的賽員必須先向出發區工作人員報到,再由工作人員安排才可出發。賽員遲到的時間損失將不獲補回。
終點程序及成績處理
1. 所有賽員無論完成賽事與否,或遺失電子控制咭,均須在出發後90分鐘內或賽區關閉前向終點報到。
2. 當賽員抵達終點時,應立刻在終點控制器打孔,而比賽時間亦在該刻起完結。
3. 賽員於越過終點後,請依完成次序排隊並把備份標籤取下交予工作人員方可離開。
4. 大會將會收回賽員之地圖,賽員不得將賽程資料公開或透露予未出發的賽員,違者會被取消資格。
5. 賽員請盡快離開終點前往成績計算站,將電子控制咭上的記錄下載及處理。賽員須確保將電子控制咭盡快交到成績計算站,途中電子控制咭若有遺失或任何損毀,賽員須自行負責。
6. 成績計算站設在終點附近。
7. 由終點返回賽事中心需時約5分鐘。
8. 所有賽員必需於成績處理下載成績,未能於賽事結束前下載成績之賽員將會被取消資格(DISQ)。
9. 往返賽事中心請小心車輛。
賽區及地圖資料
1. 賽區西北部為空矌性高的雜草地,東南部為可跑性高至中等的樹林。
2. 賽區內有很多牛路,在地圖沒有顯示。
3. 請小心牛隻及野狗,不要觸怒牠們。
4. 賽區北面有大量碎石, 小心碰傷及滑倒。
5. 假日期間, 賽區內有很多行山人士,賽員在競賽或奔跑時請小心, 避免撞倒行山人士。
6. 賽事中心將設有一觀眾控制點,所有賽員均須途經。
7. 賽員在比賽途中會經過車路,請賽員在指定橫越點 (crossing point) 越過馬路,小心車輛並聽從工作人員的指示。
賽程資料
賽程長度及攀升如下,但以當天在賽事中心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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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長度(米) |
攀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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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長度(米) |
攀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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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
2480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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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 |
231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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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 |
231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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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 |
187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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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 |
187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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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 |
17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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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I |
17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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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公佈、投訴及抗議
1. 比賽成績將於賽事中心公佈。
2. 港島區最後成績於下午一時四十五分公佈; 新界區成績最後成績則於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公佈。
3. 對有違香港野外定向總會「野外定向比賽則例」事項或對賽會之指示有異議,可以作出投訴。投訴可以口頭或書面向賽會儘快提出。假如投訴是關於賽員成績則必須於成績公佈15分鐘內提交,投訴由賽會處理,結果須立刻向投訴人通告。
2. 對賽會的投訴處理有所異議,可作抗議。抗議必須在賽會對投訴處理後的30分鐘內以書面向賽會提出。
3. 有關團體成績的查詢或投訴,請各院校派出一名代表提出,賽會不會處理個別人士對團體成績的查詢或投訴。
團體獎計分方法
每組取前40名計入團體分,其分數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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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32分 |
第11名:12分 |
第21名:2分 |
第31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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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軍:29分 |
第12名:11分 |
第22名:2分 |
第32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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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軍:26分 |
第13名:10分 |
第23名:2分 |
第33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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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23分 |
第14名:9分 |
第24名:2分 |
第34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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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名:21分 |
第15名:8分 |
第25名:2分 |
第35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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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名:19分 |
第16名:7分 |
第26名:1分 |
第36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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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名:17分 |
第17名:6分 |
第27名:1分 |
第37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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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名:15分 |
第18名:5分 |
第28名:1分 |
第38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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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名:14分 |
第19名:4分 |
第29名:1分 |
第39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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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名:13分 |
第20名:3分 |
第30名:1分 |
第40名:1分 |
1. 賽員請核實借用之電子控制咭號碼及資料,如有錯誤,請盡早通知大會,以便更正有關資料;
2. 賽員必須使用大會提供之電子控制咭;
3. 賽員不得交換電子控制咭使用;
4. 賽員在比賽過程中,請依隨地圖上指示,順序完成賽事。
5. 比賽期間,請小心保管電子控制咭,如有遺失、損壞,將要賠償港幣300元。
6. 電子控制咭使用事項請參閱附件。
例子一 : 賽員由2號控制點前往3號控制點時,誤打4號控制點,須返回3號控制點繼續順序重打。(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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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子二 : 賽員由2號控制點前往3號控制點途中,誤打非地圖指定的控制點(X),賽員無須理會,繼續比賽。(如下圖)
規則
1.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野外定向比賽則例」將適用於本賽事。
2. 嚴禁代跑,如被發現,雙方賽員均會被取消全年度所有香港野外定向總會主辦之賽事的成績。
3. 除賽會提供之地圖及以上提及之裝備外,不可使用任何輔助器具(包括手提電話或對講機)。
4. 遺失電子控制咭將當未完成賽事論,但仍須向終點報到。
5. 賽員如移動或損壞控制點或賽會設施,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損毀,須按價賠償。
6. 為確保賽事順暢進行,賽員須遵守比賽規則及服從賽事工作人員的指示。
7. 賽會可隨時增加或修改比賽規則,但會在比賽當日公佈。
8. 賽員不可預早進入賽區露營或過夜,否則將會被取消資格。
9. 比賽時賽員不得喧嘩、或與其他賽員交談,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備註
1. 所有參賽員須自負個人意外及財物損失之責任,主辦團體概不負責。
2. 參賽者須遵守郊野公園守則,並保持地方清潔,切勿污染水源或郊野。
3. 若比賽進行期間,天文台發出 1)雷暴警告、 2)懸掛3號風球或以上及 3)紅色及黑色暴雨警告訊號,賽事會即時終止,不再重賽。賽員須立即返回終點報到
4. 如比賽當日上午六時,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懸掛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或黃色或以上暴雨警告訊號,當日之比賽不會舉行。賽事是否延期舉行或取消,則會於總會網頁 (www.oahk.org.hk)內公佈。
5. 如在比賽中遇上緊急事件需要求助,請留在原地並採用國際求救訊號,(用哨子吹六次,相隔一分鐘重覆再吹)等候工作人員前求援。
6. 由於近年發現登革熱症於本港出現,建議賽員使用防蚊用品;
7. 比賽當日不作頒發團體獎,所有獎項容後安排頒發,詳情另行通知;
8. 各組首二十名賽員可代表港島區報名參加2009年12月20日舉行之「全港青少年野外定向錦標賽」精英組賽事。(CATI 除外)
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