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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學界分區野外定向錦標賽 (九龍區) |
| 賽員須知 |
日期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日)
地點 :五桂山
型式 :越野式
地圖 :1:10,000,等高線間距5米,2005年版,所有組別均使用國際控制點提示符號
獎項 :1.每組冠、亞、季軍可獲頒發獎牌
2.每組設團體冠、亞、季軍
3.全場男、女子團體總冠、亞、季軍
{除雙人體驗組外,每間中學必須有最少10名出席(出發)賽事的賽員才給予計算團體分,曾在公開賽事中獲獎之賽員將不會在雙人體驗組中獲頒獎項}
賽事控制員 :文惠庭先生(香港野外定向會)
賽事主任 :洪磬先生(皇仁書院野外定向會)
路線設計員 :白誕安先生(皇仁書院野外定向會)
裁判團 :譚樹勳先生(香港家庭野外定向會),楊偉賢先生(VOC) 及
陳志成先生(香港野外定向會)
賽前之查詢電話 : 25048112 (辦公時間)
比賽當日緊急聯絡電話 : 9687 1126
比賽程序
0830 賽事中心開放
0900 出發區開放
0915 開始出發及終點區開放
1045 出發區關閉
1300 關閉賽區
1330 最後成績公佈
1345 截止投訴
1345 頒發個人獎項
1400 賽事結束
(賽會可在比賽當日因應實際情況修改比賽程序)
交通安排
1. 賽會將不會提供交通予賽員,賽員需自行安排交通。
2. 賽員必須由碧雲道藍田公園進入。
3. 賽員可以搭乘15,15A,16,603,E22前往德田村,於藍田(北)巴士總站落車,或可於碧雲道藍田公園站落車(只適用於16,216M,215X)。而由巴士站步行往賽事中心約需5-8分鐘。
4. 或可乘地鐵到藍田站,然後步行前往賽事中心。由地鐵站步行往賽事中心約需20分鐘。
5. 賽員可致電27454466或瀏覽網址www.kmb.com.hk查詢有關前往賽事中心之巴士資料。
賽事中心
1. 賽事中心設於藍田公園五人足球場(KK157698)。
2. 賽事中心設物理治療及急救服務。
3. 賽事中心附近設有洗手間。
4. 大會不設行李存放服務,賽員攜來之物件需自行保管及處理,如有任何遺失,大會將概不負責;故建議賽員請勿攜帶貴重物品。
5. 賽事中心有大會時間顯示。
6. 賽事中心嚴禁生火;並請保持地方清潔及帶走所有垃圾。
7. 賽事中心設領取號碼布及電子控制卡的櫃位。賽員在比賽當日必須於賽事中心領取電子控制咭(及其備份標籤)、號碼布及填妥電子控制咭借用表。
賽員裝備
1. 賽員不應攜帶貴重物品。
2. 賽員應穿長袖上衣,輕便長運動褲。牛仔褲較厚並不合適。
3. 賽員應穿鞋底有粗紋的運動鞋,以防滑倒。
4. 賽員在出發時必須帶齊定向裝備:哨子,指南針,號碼布及電子控制卡。
5. 如有需要,可自備食水及食糧。
電子控制卡使用注意事項
1. 賽員請核實借用之電子控制咭號碼及資料,如有錯誤,請盡早通知大會,以便更正有關資料。
2. 賽員必須使用大會提供之電子控制咭。
3. 賽員不得交換電子控制咭使用。
4. 賽員在比賽過程中,請依隨地圖上指示,順序完成賽事。
5. 比賽期間,請小心保管電子控制咭,如有遺失、損壞,將要賠償港幣300元。
6. 電子控制卡使用事項請參閱附件。
例子一 : 賽員由2號控制點前往3號控制點時,誤打4號控制點,須返回3號控制點繼續順序重打。(如下圖)
控制點2號 控制點4號 控制點3號 控制點4號 控制點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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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二 : 賽員由2號控制點前往3號控制點途中,誤打非地圖指定的控制點(X),賽員無需理會,繼續賽事。(如下圖)
控制點2號 錯誤控制點 控制點3號 控制點4號 控制點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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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程序
1. 由賽事中心步行往準備出發區約需10分鐘,距離約300米,攀高25米,沿途有指示。
2. 賽員必須攜帶電子控制卡、指南針、哨子,把號碼布扣在胸前,缺一皆不獲准出發。
3. 賽員必須依照大會指定路線前往出發區,否則將被取消資格。
4. 賽員請按自已的出發時間提前15分鐘到達準備出發區。
5. 出發15分鐘前,工作人員將檢查電子控制卡、指南針和哨子,若無缺漏,將批准賽員進入出發區。
6. 由準備出發區步行往出發區約需10分鐘,距離約150米,攀高40米,沿途有指示。
7. 出發區顯示之時間為入格時間,參加者需根據自己的出發時間進入「二分區」之第一格。
8. 在「一分區」時,請在地圖背面寫上賽員編號。賽員需把電子控制咭放在「起點控制器」上。當訊號最後一響完成後方可出發及查看地圖。
9. 檢查地圖組別正確是賽員的責任。若因取錯地圖而引致被取消資格,賽會概不負責。
10.遲到者必須向出發區工作人員報到,由工作人員安排在遲到出發區出發,而其所損失之時間將不獲補償。
11. 賽員進入後出發區到出發訊號發出前將不准離開,自行離開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終點程序
1. 終點區設在賽事中心側。
2. 所有賽員,無論是否完成賽事,均須於出發後150分鐘內向終點報到。
3. 賽員如遺失電子控制咭,仍需返回終點報到,並需賠償港幣300元。
4. 賽員之完成時間,會以賽員在終點拍卡的時間計算。
5. 賽會將會收回賽員之地圖。並於頒獎後分發回各賽員。
6. 經過終點後,請沿指示到成績處理下載成績,並交回電子控制卡。如有任何投訴請於離開終點線後方可向工作人員提出,以免阻礙其他賽員。
所有賽員必需於賽事結束前(1330)到成績處理下載成績,未能於賽事結束前下載成績之賽員將會被取消資格(DISQ)。
觀眾控制點
1. MA及WA的賽事,賽程中設有觀眾控制點。在正常情況下,賽員不得在該處停留、談話,也不可接受第三者的任何援助,包括食水。
2. 賽員必須依地圖指示沿綵帶進入及離開觀眾控制點。
3. 其他人士可在綵帶外為賽員打氣。(歡迎攜帶打氣用具!!)
4. 賽員的即時分段時間會顯示在液晶體顯示屏上。

賽區及地圖資料
1. 賽區大部份為雜草地。
2. 賽區中央較為茂密,雜草叢生,請各賽員小心。
3. 賽區西面公園範圍為三合土地,該路段比較陡峭,請賽員比賽時小心。
4. 賽區西北面曾發生山火,地圖上會以黃色空曠地表示,請賽員注意。
5. 賽區南面部份地區為懸崖,西面為碎石地。
6. 賽區內的非法耕地表示為田。
7. 賽區部份地區頗為陡峭及有沖刷溝,賽員小心滑倒。賽會建議賽員穿著有金屬粒之定向鞋。
8. 地圖內顯示之水溝有些已乾枯或比較深,賽員敬請小心。
9. 請穿著長袖服裝以防荊棘刺傷。
10. 部份賽區非常陡峭,賽員選擇路線時請量力而為。
11. 賽區內有野狗出現,賽員比賽時敬請小心。
12. 賽員嚴禁進入地圖上顯示為禁區的範圍,一經發現即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13. 賽區為熱門晨運及遠足的地方,比賽時請賽員注意途人及自身的安全,賽員並無道路之優先使用權。
14. 賽區內的山坑水,請賽員不要飲用。
15. 賽區不設水站。如有需要,賽員可自備食水。
16. 賽程長度、攀升及預計勝出時間如下,但以當天在賽事中心公佈為準:
|
組別 |
長度(米) |
攀高(米) |
預計勝出時間(分鐘) |
|
MA |
2400 |
180 |
38 |
|
MB |
1550 |
120 |
30 |
|
MC |
1300 |
95 |
22 |
|
WA |
2100 |
185 |
38 |
|
WB |
1450 |
110 |
30 |
|
WC |
1200 |
95 |
20 |
|
CATI |
1200 |
95 |
20 |
成績公佈
1. 比賽成績將於賽事中心公佈。
2. 最後成績於下午一時三十分公佈。
投訴及抗議
1. 對有違香港野外定向總會「野外定向比賽則例」事項或對賽會之指示有異議,可以作出投訴。投訴可以口頭或書面向賽會儘快提出。假如投訴是關於賽員成績則必須於成績公佈15分鐘內提交,投訴由賽會處理,結果須立刻向投訴人通告。
2. 對賽會的投訴處理有所異議,可作抗議。抗議必須在賽會對投訴處理後的30分鐘內以書面向賽會提出。
3. 有關團體成績的查詢或投訴,請各院校派出一名代表提出,賽會不會處理個別人士對團體成績的查詢或投訴。
比賽規則
1.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野外定向比賽則例」將適用於本賽事。
2. 除賽會提供之地圖及以上提及之裝備外,不可使用任何輔助器具(包括手提電話)。
3. 賽區內有多名工作人員駐守。如有任何違規情況被發現,如:使用手提電話及其他通訊器材、與其他賽員交談、接受第三者援助(包括家長),將會被取消資格。
4. 遺失電子控制咭將當未完成賽事論,但仍須向終點報到,並需賠償港幣300元。
5. 賽員如移動或損壞控制點或賽會設施,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損毀,須按價賠償。
6. 為確保賽事順暢進行,賽員須遵守比賽規則及服從賽事工作人員的指示。
7. 賽會可隨時增加或修改比賽規則,但會在比賽當日公佈。
8. 賽會將會收回賽員之地圖。並於頒獎後分發回各賽員。
9. 賽員不可預早進入賽區露營或過夜,否則將會被取消資格。
備註
1. 本「賽事資料」內容如有更改,以賽會當日公佈為準。
2. 大會不設行李存放及保安,賽員攜來物件如有遺失,大會概不負責,故賽員請勿攜帶貴重物品。
3. 參賽者須遵守郊野公園守則,並保持地方清潔,切勿污染水源或郊野。不可破壞農作物。
4. 若比賽進行期間,天文台發出 1)雷暴警告、 2)懸掛3號風球或以上及 3)紅色及黑色暴雨警告訊號,賽事會即時終止,不再重賽。賽員須立即返回終點報到。
5. 如比賽當日上午六時,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懸掛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或黃色或以上暴雨警告訊號,當日之比賽不會舉行。賽事是否延期舉行或取消,則會於總會網頁 (www.oahk.org.hk)內公佈。
6. 比賽時賽員不得喧嘩、或與其他賽員交談,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7. 如在比賽中遇上緊急事件需要求助,請留在原地並採用國際求救訊號,(用哨子吹六次,相隔一分鐘重覆再吹)等候工作人員前求援。
8. 由於近年發現登革熱症於本港出現,建議賽員使用防蚊用品。
9. 比賽當日不作頒發團體獎,所有獎項於2006年2月11(六)上午在銅鑼灣奧運大樓頒發,詳情另行通知。
10. 各組首二十名賽員可代表九龍區報名參加2005年12月18日舉行之「全港青少年野外定向錦標賽」精英組賽事。(CATI除外)
團體獎計分方法
每組取前40名計入團體分,其分數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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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32分 |
亞軍:29分 |
季軍:26分 |
第4名:23分 |
第5名: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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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名:19分 |
第7名:17分 |
第8名:15分 |
第9名:14分 |
第10名: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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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名:12分 |
第12名:11分 |
第13名:10分 |
第14名:9分 |
第15名: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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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名:7分 |
第17名:6分 |
第18名:5分 |
第19名:4分 |
第20名: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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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名:2分 |
第22名:2分 |
第23名:2分 |
第24名:2分 |
第25名: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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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名:1分 |
第27名:1分 |
第28名:1分 |
第29名:1分 |
第30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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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名:1分 |
第32名:1分 |
第33名:1分 |
第34名:1分 |
第35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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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名:1分 |
第37名:1分 |
第38名:1分 |
第39名:1分 |
第40名:1分 |
查詢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地址:香港銅鑼灣大球場徑一號奧運大樓1014室
電話:2504 8112
傳真:2577 5595
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需知
1. 是次賽事將使用 Emit「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2. 若賽會沒有發出「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失效的通知,所有賽員都不得拒絕使用這套系統;
3. 賽員的成績將根據電子控制咭的記錄計算,若然電子控制咭未能記錄賽員到訪某個控制點的記錄,賽會會根據備份標籤的記錄去覆核。若然兩者都無法証明賽員曾到訪該控制點,該控制點記錄將會視作無效。
出發
1. 賽員需在出發前最少6秒前,將電子控制咭放在「起點啟動器」上,直至紅燈閃動,否則系統將無法計算比賽需時。
2. 賽員在起點響鐘發出長響後,必須把電子控制咭提離「起點啟動器」。
比賽途中
1. 賽員有責任確保電子控制咭成功放置入「電子打孔器」中,事實上,電子控制咭只能以一個方向放入「電子打孔器」中。若電子控制咭及備位標籤都無法記錄同一個打孔記錄,賽員不能以系統失效作為抗辯理由。
終點
1. 當賽員抵達終點時,應即前赴「終點控制器」拍咭,而賽員的比賽時間亦以該刻起完結;
2. 請跟隨指示,儘快返回成績計算站中,待工作人員把備份標籤取下,將電子控制咭的記錄成功下載後,賽員即可領取參考成績印表。
成績處理
1. 賽員切勿在完成賽事後,把電子控制咭放置在任何「電子打孔器」或「起點啟動器」之上,以便賽會有需要時可以覆核電子控制咭的記錄;
2. 遲到的賽員成績將會獨立處理,所有成績均以大會的成績公佈為準,賽員個別的成績印表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