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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 Organized By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Orienteering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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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 Subvented By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Leisure and Cultural Services Department |
2005-2006年度全港青少年野外定向錦標賽
Hong Kong Youth Orienteering Championships 2005-2006
賽員須知
日期 :2005年12月18日(星期日) 延期至 2006年1月2日星期一(公眾假期)
地點 :香港仔郊野公園
形式 :越野式(EMA, EMB, EMC, EWA, EWB, EWC, MO, WO)
奪分式(MA, MB, MC, WA, WB, WC, CATI)
地圖 :1:10,000,等高線間距5米,2005年版,使用國際控制點提示符號
獎項 :1. 每組設個人冠亞季軍各一名
2. 精英組賽事設每組團體冠亞季軍
3. 精英組賽事設全場男、女子團體總冠亞季軍
4. 公開組賽事設大專盾予最高分數之大專院校 (男/女子 O 組合計)
5. 公開組賽事男/女子A、B、C 組每組設奪取最高分數之學校獎 (以每組首40名賽員之得分計算)
※ 個人獎項將於比賽當日頒發,而團體獎項則於2006年2月11日(六)上午在銅鑼灣奧運大樓頒發,詳情另行通知
協辦單位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教練
賽事主任 :施智森先生 (新方向野外定向會)
路線設計員 :李兆剛先生 (同社)
控制員 :吳金富先生 (香港青年獎勵計劃)
裁判團 :潘嘉衡生生 (培正中學野外定向會)
甄健剛先生(香港青年獎勵計劃)
李德根先生 (旺角勞工子弟學校野外定向會)
賽前之查詢電話 : 2504 8112 (辦公時間)
比賽當日緊急聯絡電話 : 9687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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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員報到及領取控制咭:
1. 本賽事均使用EMIT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詳見附頁及本賽員須知後頁備註「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2. 各賽員到達賽事中心時必須前往報到處,並領取電子控制咭(及其備份標籤)、號碼布、扣針及填妥電子控制咭借用表。請留意!該電子控制咭為香港野外定向總會財產,各賽員在比賽期間有責任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毁,賽員必須繳付港幣$300罰款給予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
1. 大會程序 (因報名人數眾多,請各賽員依時出席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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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賽事中心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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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 出發區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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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開始出發(越野式)及終點區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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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開始出發(奪分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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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關閉出發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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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 關閉賽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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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最後成績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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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 截止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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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賽事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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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交通資料
1. 大會不設交通安排,賽員須自行前往賽事中心。
2. a) 賽員可乘搭以下途經石排灣之交通工具前往,並於香港仔水塘道與漁光道 (近建造業訓練局)交界下車(詳見附圖),由該下車點前往賽事中心需步行約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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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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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巴) |
中環碼頭至香港仔石排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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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城巴) |
銅鑼灣(摩頓台)至香港仔石排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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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新巴) |
鴨脷洲至香港仔石排灣村(循環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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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新巴) |
西鐵南昌站至香港仔石排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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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線小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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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 / 4C |
號銅鑼灣(景隆街)至香港仔石排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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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 |
香港仔石排灣村至灣仔(循環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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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小巴 |
香港仔至石排灣(循環線) |
b) 賽員亦可乘搭任何交通工具至香港仔,然後於香港仔轉乘的士、或途經石排灣之巴士或小巴(參考以上附表)前往香港仔水塘;另賽員可於香港仔沿香港仔水塘道步行前往,步程約需15-20分鐘(備註:全程多為斜路)。
各交通機構路線查詢資料(內有各路線詳情、途經地點及班次等資料):
新巴:http://www.nwfb.com.hk(21368888)
城巴:http://www.citybus.com.hk(28730818)
專線小巴 (香港區) http://www.i-busnet.com/minibus/minibus1.htm
(AMS, 28736808)
紅色小巴 (南區) http://www.i-busnet.com/minibus/rmbus-isou.htm
3. 比賽當日適逢
4. 大會將不會提供交通予賽員,賽員需自行安排交通,於香港仔水塘香港仔水塘道閘口步行往賽事中心需時5分鐘,沿路有指示往賽事中心。所有賽員必須依大會指示之路線前往賽事中心,否則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3. 賽事中心 (請參閱附件賽事中心位置圖)
1. 賽事中心位於香港仔水塘漁護署郊野公園管理站側燒烤區。
2. 賽事中心將於上午8時開放
3. 賽事中心內嚴禁生火,並請保持郊野公園清潔及帶走所有垃圾。
4. 賽事中心附近設有洗手間。
5. 急救及物理治療服務設於賽事中心。保管
6.
大會不設行李存放服務, 賽員攜來之物件需自行及處理,如有任何遺失,
大會將概不負責;
故建議賽員請勿攜帶貴重物品。
4. 賽區及地圖資料
1. 部份小徑因植物生長變得較隱蔽。
2. 洞穴因植物生長變得較隱蔽, 請小心。
3. 部份土質比較鬆散,請小心。
4. 部份坭坡有植物及可能有1至1.5米高, 請小心。
5. 賽員必須穿著長褲,以防荊棘所傷。穿著短褲者將不獲准出發。
5. 賽程資料
1. 各組賽程之長度及攀高(以當天在賽事中心公佈為準):
越野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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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長度(米) |
攀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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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 |
480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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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 |
420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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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 |
380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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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WA |
420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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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WB |
380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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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WC |
310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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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 |
480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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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 |
420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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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組別之控制點提示將於賽事中心備索及張貼
3. 比賽時限: 越野式(EMA, EMB, EMC, EWA, EWB, EWC, MO, WO) 為 120分鐘 奪分式(MA, MB, MC, WA, WB, WC, CATI) 為 60分鐘,逾時扣分,每 一分鐘扣十分,不足一分鐘當一分鐘計,逾時二十分鐘將被取消資格
6. 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1. 本賽事各組別均使用EMIT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本賽員須知已附上「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的參考資料,請各賽員仔細閱讀)。
2. 各賽員到達賽事中心時必須前往報到處,並領取電子控制咭(及其備份標籤)、號碼布及填妥電子控制咭借用表。請留意!該電子控制咭為香港野外定向總會財產,各賽員在比賽期間有責任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毁,賽員必須繳付港幣$300罰款給予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3. 賽員請核實借用之電子控制咭號碼及資料,如有錯誤,請盡早通知大會,以便改正關資料。
4. 賽員必須使用大會提供之電子控制咭,並不得交換電子控制咭使用。
7. 出發程序(越野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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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員必須攜帶指南針、號碼布、哨子、手錶及電子控制咭出發,缺一皆不獲准出發,大會將不會提供指南針及哨子之租借或售買服務。 |
1. 出發區距離賽事中心約一公里,步行約需15-20分鐘,所有賽員必須依大會指示之路線,賽員請按自已的出發時間提早5分鐘到達出發區。途中須橫過馬路,賽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2. 賽員必須將號碼布扣於胸前並攜帶指南針、哨子、手錶及電子控制咭,方獲准出發。
3. 出發區所顯示之時間較大會時間早兩分鐘,參加者需依照工作人員指示,自行進入「二分區」之第一格,每一分鐘行前一格。
4. 進入最後一分區時,賽員需用大會提供的箱頭筆,在地圖背面寫上你的賽員編號,請檢查地圖上資料是否正確,若因取錯地圖而引致被取消資格,賽會概不負責。賽員可於出發前一分鐘閱讀地圖。
5. 各賽員請於出發前至少六秒,把電子控制咭放在「起點控制器」上;然後待訊號最後一響後,將放於「起點控制器」之電子控制咭拿開。
6. 離開起點後,賽員必須立即沿彩帶前往起點標誌,不得在出發區及往起點標誌之通道上停留。
7. 遲到者必須向出發區工作人員報到,由工作人員安排出發,而其所損失之時間將不獲補償。遲到超過十五分鐘者將不獲准出發。
8. 賽員必須穿著長褲,以防荊棘所傷。穿著短褲者將不獲准出發。
8. 出發程序(奪分式)
1. 出發區距離賽事中心約一公里,步行約需15-20分鐘,所有賽員必須依大會指示之路線;賽員請按自已的出發時間提前10分鐘到達出發區。途中須橫過馬路,賽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2. 在進入出發區前,請依照工作人員指示,將電子控制咭放在「出發起動器」上,直至紅燈閃動,否則系統將無法計算比賽需時。
3. 賽員必須將號碼布扣於胸前並攜帶指南針、哨子、手錶及電子控制咭,方獲准出發。
4. 當進入出發區時,會由工作人員派發地圖給賽員,賽員須檢查地圖上資料是否正確,若因取錯地圖而引致被取消資格,賽會概不負責。賽員可於出發區內閱讀地圖。
5. 出發程序採用集體出發,當訊號響時賽員方可出發。賽員出發後請立即離開出發區,切勿在通道上停留。
6. 遲到或未能準時出發的賽員必須向出發區工作人員報到,由工作人員安排出發,而其所損失之時將不獲補償;遲到超過十五分鐘者將不獲准出發。
7. 賽員必須穿著長褲,以防荊棘所傷。穿著短褲者將不獲准出發。
9. 終點
1. 參加越野式的賽員無論是否完成賽事,或遺失電子控制咭,均須於出發後120分鐘內向終點報到,所有控制點將於下午1時20分關閉。
2. 參加奪分式的賽員無論是否完成賽事,或遺失電子控制咭,均須於出發後60分鐘內向終點報到,逾時扣分,每一分鐘扣十分,,不足一分鐘當一分鐘計,逾時二十分鐘將被取消資格。
3. 所有賽員抵達終點時,應該立即在設於終點的控制器打孔拍咭,而比賽時間亦在該刻起完結。
4. 賽員在越過終點線時將獲派發一張完成次序之號碼咭,賽員需將此號碼咭、電子控制咭及其備份標籤交回設於賽事中心的成績計算站工作人員。越野式及奪分式的成績將分開處理,賽員必須依指示前往適當的成績計算站下載比賽成績。
5. 賽員如遺失電子控制咭,仍需返回終點報到。
6. 請交出地圖予終點工作人員,地圖將在出發區關閉後在賽事中心派發予賽員。
7. 如有任何投訴請於離開終點區域後方可向工作人員提出,以免阻礙其他賽員。
8. 所有賽員離開終點後請儘快前往位於賽事中心之成績計算站,然後將電子控制咭上的資料記錄下載及處理。在前往成績計算站途中電子控制咭若有遺失或任何損毀,賽員須自行負責。
9. 由終點返回賽事中心約300米,步行約10分鐘,所有賽員必須依大會指示之路線。
10. 成績處理程序
1. 越野式及奪分式的成績將分開處理,賽員必須依指示前往適當的成績計算站下載比賽成績。 賽員如於不適當的成績計算站下載成績而引致其成績被取消為賽員之責任。
2. 所有賽員到達成績計算站後,必須將號碼咭、電子控制咭及其備份標籤交回設於賽事中心的成績計算站工作人員下載比賽成績。
3. 所有成績均以大會的成績公佈為準,賽員個別的成績印表僅供參考。
11. 成績公佈
1. 比賽成績將於賽事中心公佈。
2. 最後成績於下午2時公佈。
12. 投訴及抗議
1. 對有違香港野外定向總會「野外定向比賽則例」事項或對賽會之指示有異議,可以作出投訴。投訴可以口頭或書面向賽會儘快提出。假如投訴是關於賽員成績則必須於成績公佈15分鐘內提交,投訴由賽會處理,結果須立刻向投訴人通告。
2. 對賽會的投訴處理有所異議,可作抗議。抗議必須在賽會對投訴處理後的30分鐘內以書面向賽會或裁判團成員提出。
3. 有關團體成績的查詢或投訴,請各院校派出一名代表提出,賽會不會處理個別人士對團體成績的查詢或投訴。
13. 頒獎
1. 個人獎項將於比賽當日頒發,而團體獎則於2006年2月11日(六)上午在銅鑼灣奧運大樓頒發,詳情另行通知。
14. 比賽規則
1.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野外定向比賽則例」將適用於本賽事。
2. 除賽會提供之地圖及以上提及之裝備外,不可使用任何輔助器具。除非遇到緊急事故,各賽員在進行比賽時不得使用任何通訊工具(如手提電話等)與其他賽員聯絡,否則將被取消參加資格。
3. 遺失電子控制咭將當未完成賽事論,但仍須向終點報到。
4. 比賽時賽員不得喧嘩、或與其他賽員交談,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5. 參加CATI組的賽者於比賽期間,不得與其隊友相距超過10公尺,違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6. 賽員如移動或損壞控制點或賽會設施,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損毀,須按價賠償。
7. 賽員不可預早進入賽區內露營,否則將會被取消參加資格。
8. 為確保賽事順暢進行,所有賽員須遵守比賽規則及服從賽事工作人員的指示。
9. 本比賽規則可隨時修訂,賽會無須於比賽前通知各賽員,但會在比賽當日公佈。
10. 所有賽員必須尊重其他賽員及行山人士的權利,比賽賽員並沒有道路的優先權。
15. 備註
1. 所有參賽員需具備參加野外定向賽之經驗,及體能方面適合參加野外定向賽。
2. 所有參賽員須自負個人意外及財物損失之責任,主辦團體概不負責。
3. 如比賽當日上午六時,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或懸掛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又或黃色或以上暴雨警告訊號,當日之比賽不會舉行。賽事是否延期舉行或取消,則會於總會網頁 (www.oahk.org.hk)內公佈。
4. 如在比賽中遇上緊急事件需要求助,請留在原地並採用國際求救訊號,(用哨子吹六次,相隔一分鐘重覆再吹)等候工作人員前求援。
16. 如遇山火應注意的事項
在乾燥的天氣,山火於較斜的草坡上順風向上蔓延速度極快,賽員絕不可輕視山火
的威力。
安全指引
1. 為己為人,和保護大自然的生物及美景,任何時間都應小心火種。各賽員於賽
事舉行期間嚴禁在賽事中心及賽區燃點煙草產品、吸煙或生火煮食。
2. 由於山火於日間比較難於看見,應隨時留意飛灰和火煙味。如發現山火,必須
盡速遠離火場。
3. 緊記山火蔓延速度極難估計,如發現前路遠處有山火,應立即停止比賽,盡快
遠離山火位置及返回賽事中心,以免為山火所困。
應變措施
1. 遇到山火時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2. 估計以下情況,以便迅速離開火場。
a.留意山火的蔓延方向,盡量避免跟山火蔓延的同一方向走避。
b.選擇較平坦或斜度較少的小徑逃離火場。
c.附近植物的高度及密度,選擇少植物的地方(如地圖上顯示為深黃色)。
3. 沿現有的明顯小徑逃生會比較少障礙,且走得更快。
4. 若山火迫在眉睫又無路可逃,則應以衣物包掩外露皮膚逃進已焚燒過的地方,
這樣可減輕身體受傷的機會。如情況許可,切勿往山上走,因會消耗體力。
5. 切勿走進樹林及草叢(地圖上顯示為白色及綠色地方),山火在這些地方可能
會蔓延得很快而且熱力也較高。
17. 查詢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電話 : 2504 8112)
18. 計分方法
精英組及公開組團體計分表:(EMA, EMB, EMC, EWA, EWB, EWC, MO, 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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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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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 |
30 |
27 |
24 |
22 |
20 |
18 |
16 |
14 |
12 |
11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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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賽員請緊記,無論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