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主辦
 

Organized by
Orienteering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資助
 

Subvented by
Leisure and Cultural Services Department

   2010-2011年度全港青少年野外定向錦標賽
                            Hong Kong Youth Orienteering Championships 2010-2011
                                                                                
賽員須知

 

日期:20101219(星期日)

地點:青衣

形式:越野式(EMA, EMB, EMC, EMD, EWA, EWB, EWC, EWD, MO, WO)

    奪分式(MA, MB, MC, WA, WB, WC, CATI)

地圖:比例 1:10000、等高線間距5米、2010年修訂版彩色定向地圖 及 國際控制點提示符號

獎項:個人獎項

公開組賽事 : 每組(包括CATI)設個人冠亞季軍各一名,第四至六名將頒發證書

精英組賽事 : 每組設個人冠亞季軍各一名,第四至六名將頒發證書

 

團體獎項:

1.      精英組賽事設男、女子 ABC 組每組團體冠、亞、季軍獎杯 (以每組首20名賽員之得分計算)

2.      精英組賽事設全場男、女子團體總冠、亞、季軍獎杯 (以A、B、C組得分合計)

3.      公開組賽事設男、女子 ABC 組每組最高分數學校獎 (以每組首40名賽員之得分計算)

4.      公開組賽事設男、女子O組每組最高分數大專院校獎 (以每組首20名賽員之得分計算)

5.      公開組賽事設 大專盾 予大專院校 (以男、女子O組得分合計)

 

        在公開組賽事中,每間中學必須有最少10名賽員出席(出發)才予計算團體得分(雙人體驗組除外),而大專院校則5名即可;

        曾於公開賽事中獲獎之賽員,將不會在雙人體驗組中獲頒獎項。

        個人獎項將於比賽當日頒發,而團體獎項則於2011219()上午10時正在銅鑼灣奧運大樓頒發,詳情另行通知。

 

賽事工作單位:

協辦: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教練

賽事主任:         李伏龍先生

路線設計員:     張志高先生、鄧俊傑先生

賽事控制員:     虞定宏先生

賽區主任:         鄧俊傑先生

賽事中心主任: 趙麗君小姐

起點主任:         高倩如小姐

終點主任:         謝惠玲小姐

成績處理主任: 陳志成先生

裁判團:             施智森先生 (新方向定向會)

                 張蔚淇小姐 (香港野外定向會)

                 盧永兆先生 (香港定向越野會)

 

查詢:賽前2504 8112 (辦公時間)

比賽當天緊急聯絡電話:9687 1126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地址:香港銅鑼灣大球場徑一號奧運大樓1014

電話:2504 8112    傳真:2577 5595

電郵:info@oahk.org.hk    網頁:http://www.oahk.org.hk

 

賽員報到及領取控制咭注意事項!!!

 

1.      本賽事均使用EMIT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詳見附頁及本賽員須知後頁備註「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2.      賽員需由學校代表集體領取號碼布、電子控制咭及電子控制咭備份標籤並在電子控制咭借用表上簽署(違失控制咭者須當日罰款港幣300元交予大會)

領取電子控制咭時間:8:30am – 10:00am (越野式比賽), 10:15am – 11:45am ( 奪分式比賽)

3.      請各學校單位指派不同代表分別領取越野式及奪分式之號碼布、電子控制咭、電子控制咭備份標籤及借用表。

4.      為免大量賽員於同一時間到達賽事中心報到,以致須要長時間輪候,請各賽員儘早到賽事中心領取電子控制咭。

5.      學校代表必須在上午10:15 前交回缺席越野式比賽賽員之電子控制咭予報到處,另於中午12:00前交回缺席奪分式比賽賽員之電子控制咭予報到處,以便大會作出進一步運作處理。

 


大會程序 (因報名人數眾多,請各賽員依時出席比賽。)

∼大會可按當天實際情況而適當調整程序時間,並於當天在賽事中心公佈。∼

時間

越野式賽事 (限時90分鐘)

奪分式賽事(限時75分鐘)

0830

賽事中心開放

(開始派發越野式比賽控制咭)

 

0930

預備出發區開放

 

0945

出發區開放

 

1000

終點區及成績下載站開放

(終止派發越野式比賽控制咭)

 

1001

首名賽員出發,

 

1015

交回缺席越野式比賽賽員之
電子控制咭予報到處

(開始派發奪分式比賽控制咭 )

1045

 

EMIT 電子打孔系統使用方法示範

1120

出發區關閉

出發區開放

MA賽員進入出發區派發地圖

(出發前一鐘開始看地圖)

1135

 

MA賽員集體出發

WA賽員進入出發區派發地圖

(出發前一鐘開始看地圖)

1145

 

終止派發奪分式比賽控制咭

1145

 

WA賽員集體出發

MB賽員進入出發區派發地圖

(出發前一鐘開始看地圖)

1200

 

交回缺席奪分式比賽賽員之電子控制咭予報到處

1200

 

MB賽員集體出發

WB賽員進入出發區派發地圖

(出發前一鐘開始看地圖)

1210

 

WB賽員集體出發

CATI賽員進入出發區派發地圖

(出發前一鐘開始看地圖)

1225

 

CATI賽員集體出發

MC賽員進入出發區派發地圖

(出發前一鐘開始看地圖)

1235

 

MC賽員集體出發

WC出發之賽員進入出發區派發地圖

(出發前一鐘開始看地圖)

1245

 

WC賽員集體出發

奪分式賽區關閉

1250

越野式賽區及終點區關閉
(超時賽員將不獲成績計算)

 

1300

 

出發區關閉

1310

成績下載站關閉

最後成績公佈

 

1325

截止投訴

 

1330

頒發個人獎項(越野式比賽)

 

1415

 

奪分式賽區及終點區關閉
(
賽員超時15分鐘後將不獲成績計算
)

1430

 

成績下載站關閉

最後成績公佈

1445

 

截止投訴

1450

 

頒發個人獎項(奪分式比賽)

1530

賽事結束,賽事中心關閉

2. 交通安排

1.      賽會將不會提供交通予賽員,賽員需自行安排交通。

2.      賽員可乘搭下例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賽事中心:

 

巴士

42A 佐敦(渡華路)→長亨h

42C 藍田鐵路站長亨h

42M 愉景新城(循環線)→長宏

43A 石籬長宏

248M 青衣鐵路站長宏

 

小巴

405 荔景南青衣長亨(循環線)h

405A 青衣機鐵站長亨h

407 下葵涌瑪嘉烈醫院長宏

409 荃灣街市街長亨h

3. 由長宏巴士總站步行至賽事中心約需2分鐘或長亨邨巴士總站步行至賽事中心約需5分鐘,沿途有指示。

4.      賽員可致電27454466或瀏覽網址www.kmb.hk查詢有關前往賽事中心之巴士資料。

5.      如駕車前往者,最近之時租停車場為長宏邨,停車場入口位於亨美街及寮肚路交界。

 

 

3. 賽事中心

1.      賽事中心設於聖公會青衣主恩小學(GR KK 008753)

2.      賽員需由學校代表集體領取號碼布、電子控制咭及電子控制咭備份標籤並在電子控制咭借用表上簽署(違失控制咭者須當日罰款港幣300元交予大會)

領取電子控制咭時間:8:30am – 10:00am (越野式比賽), 10:15am – 11:45am  (奪分式比賽)

學校代表必須在上午10:15 前交回缺席越野式比賽賽員之電子控制咭予報到處,另於中午12:00前交回缺席奪分式比賽賽員之電子控制咭予報到處,以便大會作出進一步運作處理。

3.      賽員編號可在總會網頁查閱,及於賽事中心張貼。

4.      有個別學校的報名人數眾多,而分發電子控制咭需時,賽員請預留足夠時間,以免遲到出發。

5.      賽事中心沒有食物售賣,最近之補給商店及食肆位於長享邨商場內,由步行前往約需5分鐘。

6.      賽事中心有數部飲水機可提供飲用水,請使用時保持衛生及清潔,如有需要請自備水樽

7.      扣針可在賽事中心索取,請賽員在備份標籤正面寫上自己的賽員編號,以便賽會在打孔記錄失效時作出覆核。

8.      賽事中心設有洗手間,請保持地方清潔,嚴禁在洗手間內洗鞋。

9.      賽事中心設有急救服務。

10.    賽事中心將展示大會時間。

11.    大會不設行李存放服務,賽員攜來之物件需自行保管及處理,如有任何遺失,大會將概不負責;故建議賽員請勿攜帶貴重物品。

12.    賽事中心內嚴禁生火。

13.    由於賽事中心內鋪有膠地板,除換鞋區外,賽員嚴禁在賽事中心範圍內穿上有金屬釘的定向鞋在賽事中心內走動比賽後賽員必須先脫下不清潔的運動鞋方可進入操場。如需比賽時穿著釘鞋, 必須在設於賽事中心出入口之換鞋區穿著或更換。



14.    請保持賽事中心清潔賽事中心不設垃圾桶,請賽員將垃圾帶走。

15.     未出發及已完成賽事之賽員不能進入賽區 ,否則可被取消參賽資格

 

4. 賽員裝備 :

1.      賽員不應攜帶貴重物品;

2.     賽員應穿長袖上衣,輕便長運動褲。牛仔褲不合適於比賽;(穿短褲者將不准出發)

3. 賽員應穿鞋底有粗紋的運動鞋,以防滑倒;

4. 賽員在出發時必須帶齊定向裝備:哨子,指南針,號碼布及電子控制卡(缺一皆不獲准出發)

5. 賽員可自備食水及小量食糧。


5. 賽區資料

1.      賽區部份斜坡較為陡斜,賽員請小心滑到。

2.      賽區內有很多植林區,由於植樹的疏密關係而形成不同的植被。部份林區經過剪草後增加了可跑程度,但有些地區植被下有頗多碎石,請小心。

3.      賽區內山坡有不少剪草後的餘枝樹葉, 故比較滑, 賽員務請小心。

4.      假日期間, 賽區內有很多行山人士,賽員在競賽或奔跑時請小心, 避免撞倒行山人士。請留意,賽員並沒有任何使用優先權,賽員須尊重其他市民,如有碰撞或發生意外,將首先取消賽員的資格。

5.      賽區內設有水站,地圖上有顯示,為免供不應求, 賽會建議賽員如有需要,請自備食水比賽。

6.      賽區內有部分人工水渠及小徑旁的低圍欄並沒有在地圖上顯示。

7.      因樹木落葉的關係,部份小徑變得不明顯。

 

 6. 賽程資料

1.      各組賽程之長度及攀高(以當天在賽事中心公佈為準):

越野式

組別

長度()

攀高()

賽程

 

組別

長度()

攀高()

賽程

MO

3500

175

A

WO

3400

170

B

EMA

3400

170

B

EWA

3200

160

C

EMB

3000

160

D

EWB

2300

140

E

EMC

2200

140

F

EWC

1900

140

G

EMD

1900

140

G

EWD

1900

140

G

2.      各組別之控制點提示將於賽事中心張貼

3.      比賽時限:

越野式

(MO, EMA, EMB, EMC, EMD
WO, EWA, EWB, EWC, EWD)

奪分式

(MA, MB, MC, WA, WB, WC, CATI)

90分鐘

(超時將被取消資格!!

75分鐘

逾時扣分,不足1分鐘當1分鐘計,

1分鐘扣10

(逾時15分鐘將被取消資格!!)

 

7. 打孔及計時系統

1. 本賽事各組別均使用EMIT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本賽員須知已附上「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的參考資料,請各賽員仔細閱讀)

2. 學校代表到達賽事中心時必須前往報到處,並領取電子控制咭(及其備份標籤)、號碼布填妥電子控制咭借用表。請留意!該電子控制咭為香港野外定向總會財產,各賽員在比賽期間有責任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毁,賽員必須繳付港幣$300 賠償給予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3. 賽員請核實借用之電子控制咭號碼及資料,如有錯誤,請即時通知大會,以便更正有關資料。

4. 賽員必須使用大會提供之電子控制咭,並不得交換電子控制咭使用。

 

 

EMIT 電子打孔系統使用方法示範

 

大會將於上午1045於賽事中心範圍示範

EMIT電子打孔系統使用方法,歡迎各參加者觀看示範。

 


8. 出發程序

1.  賽員必須攜帶指南針、哨子、手錶及電子控制咭出發,號碼布必須扣於胸前,缺一皆不獲准出發,大會將不會提供指南針及哨子之租借或售買服務

2.  賽員必須穿著長褲,以防荊棘所傷。穿著短褲者將不獲准出發

 

 8.1   越野式出發程序 (EMA, EMB, EMC, EMD , EWA, EWB, EWC, EWD, MO, WO組別)

1.        越野式設有「預備出發區」,由賽事中心前往預備出發區約1,700米,攀高90米,步行約40分鐘,所有賽員必須依大會沿途設有指示之行人路及山徑前往,並小心來往車輛,請按自已的出發時間提早15分鐘到達預備出發區

2.        由於出發區等候位置有限,大會只限即將出發(按各賽員出發時間15分鐘內)之賽員進入出發區,其他未出發之賽時必須於「預備出發區」等候安排進入出發區。「預備出發區」將顯示可以進入出發區之賽員出發時間。由預備出發區前往出發區預需步行5分鐘。

3.        出發區將顯示大會時間,參加者需依照工作人員指示,自行提早二分鐘進入「二分區」之第一格,每一分鐘行前一格。

4.        進入最後一分區時,賽員需用大會提供的箱頭筆,在地圖背面寫上你的賽員編號,賽員可於出發前一分鐘閱讀地圖請檢查地圖上資料是否正確,若因取錯地圖而引致被取消資格,賽會概不負責

5.        各賽員請於出發前至少六秒,把電子控制咭放在「起點控制器」上直至紅燈閃亮;然後待訊號最後一響後,將放於「起點控制器」之電子控制咭拿開。

6.        離開起點後,賽員必須立即沿彩帶前往起點標誌,不得在出發區及往起點標誌之通道上停留。由出發區前往起點標誌距離約20米。

7.        遲到者必須向出發區工作人員報到,由工作人員安排出發,而其所損失之時間將不獲補償。

 

8.2 奪分式出發程序 (MA, MB, MC, WA, WB, WC, CATI組別)

奪分式賽員於11:00am或之前不得進入賽區及出發區,否則將被取消資格。

1.      出發區距離賽事中心約1,700米,攀高90米,步行約40分鐘,所有賽員必須依大會沿途設有指示之行人路及山徑前往,並小心來往車輛,請按自已的出發時間提早15分鐘到達出發區

2.      出發區將顯示大會時間,賽員請按組別出發時間提前15分鐘到達出發等候區

3.      賽員必須經工作人員檢查裝備及登記賽員編號後,方可進入起點區。賽員進入起點區前,必須將電子控制咭放於『起點啟動器』上直至紅燈閃亮。

4.      賽員進入起點區後,工作人員會派發地圖,賽員可於出發前一分鐘閱讀地圖,請檢查地圖上資料是否正確,若因取錯地圖而引致被取消資格,賽會概不負責

5.      奪分式比賽出發程序採用集體出發,當訊號響時賽員方可出發。賽員出發後請立即離開出發區,切勿在通道上停留。

6.      離開起點後,賽員必須立即沿彩帶前往起點標誌,不得在出發區及往起點標誌之通道上停留。

7.     遲到者必須向出發區工作人員報到,由工作人員安排出發,而其所損失之時間將不獲補償。遲到超過15分鐘者將不獲准出發。


 9. 終點

 

※ 越野式及奪分式比賽之終點位置相同,但設有兩個賽道,各賽員請看清楚地圖所屬賽道入口位置,並沿指定賽道返回終點。

 

1.       越野式的賽員無論是否完成賽事,或遺失電子控制咭,均須於出發後90分鐘內向終點報到,所有控制點將於中午1250分關閉。逾時返回終點之賽員將被取消資格。

2.       參加奪分式的賽員無論是否完成賽事,或遺失電子控制咭,均須於出發後75分鐘內向終點報到,逾時扣分,每一分鐘扣十分,不足一分鐘當一分鐘計,逾時15分鐘將被取消資格。所有控制點將於下午215分關閉

3.       所有賽員抵達終點時,應該立即在設於終點的控制器打孔拍咭,而比賽時間亦在該刻起完結。

4.       賽員如遺失電子控制咭,仍需返回終點報到

5.       請交出地圖予終點工作人員,地圖將在出發區關閉後在賽事中心派發予賽員。

6.       如有任何投訴請於離開終點區域後方可向工作人員提出,以免阻礙其他賽員。

7.       所有賽員離開終點後請儘快前往成績計算站,然後將電子控制咭上的資料記錄下載及處理。在前往成績計算站途中電子控制咭若有遺失或任何損毀,賽員須自行負責。

8.       由終點返回賽事中心約500米,步行約10分鐘,所有賽員必須依從大會指示沿車路及行人路前往,並小心來往車輛。

 

10. 成績處理程序

1.      賽員從終點返回賽事中心後,必須立即前往成績處理站下載成績。

2.      越野式及奪分式的成績將分開處理,賽員必須依指示前往適當的成績計算站下載比賽成績。 賽員如於不適當的成績計算站下載成績而引致其成績被取消為賽員之責任

3.      所有賽員到達成績計算站後,必須將電子控制咭及其備份標籤交回設於賽事中心的成績計算站工作人員下載比賽成績。遲到的賽員成績將會獨立處理

4.       所有成績均以大會的成績公佈為準,賽員個別的成績印表僅供參考。

 

11. 成績公佈

1.  比賽成績將於賽事中心公佈。

2.  越野式比賽最後成績於下午110公佈。

       奪分式比賽最後成績於下午230公佈。

 

 


12. 投訴及抗議

1.      於違反香港野外定向總會「野外定向比賽則例」事項或對賽會之指示有異議,可以作出投訴投訴可以口頭或書面向賽會儘快提出。假如投訴是關於賽員成績則必須於成績公佈15分鐘內提交,投訴由賽會處理,結果須立刻向投訴人通告。

2.      對賽會的投訴處理有所異議,可作抗議。抗議必須在賽會對投訴處理後的10分鐘內以書面向賽會或裁判團成員提出。

3.      有關團體成績的查詢或投訴,請各院校派出一名代表提出,賽會不會處理個別人士對團體成績的查詢或投訴。

 

13. 頒獎

個人獎項將於比賽當日頒發,而團體獎項則於2011219()上午10時正在銅鑼灣奧運大樓頒發,詳情另行通知。 

 

14. 比賽規則

1.       港野外定向總會「野外定向比賽則例」將適用於本賽事。

2.       除賽會提供之地圖及以上提及之裝備外,不可使用任何輔助器具。除非遇到緊急事故,各賽員在進行比賽時不得使用任何通訊工具(如手提電話等)與其他賽員及有關人士聯絡,否則將被取消參加資格。

3.       遺失電子控制咭將當未完成賽事論,但仍須向終點報到。

4.       比賽時賽員不得喧嘩、或與其他賽員交談,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5.       嚴禁代跑,如被發現,雙方賽員均會被取消全年度所有香港野外定向總會主辦之賽事的成績。

6.       參加CATI組的賽者於比賽期間,不得與其隊友相距超過10米,違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7.       賽員如移動或損壞控制點或賽會設施,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損毀,須按價賠償。

8.       賽員不可預早進入賽區內露營,否則將會被取消參加資格

9.       為確保賽事順暢進行,所有賽員必須遵守比賽規則及服從賽事工作人員的指示,否則將會被取消參加資格

10.   本比賽規則可隨時修訂,賽會無須於比賽前通知各賽員,但會在比賽當日公佈。

11.   所有組別均採用國際控制點提示符號。賽事中心將會張貼國際控制點提示符號的說明。

12.   所有賽員必須尊重其他賽員及行山人士的權利比賽賽員並沒有使用道路的優先權

13.   除得到大會批准,所有參賽者之學校職員及領隊在比賽期間不得進入賽區,否則全校成績將被取消。

 

15. 備註

1.       所有參賽員需具備參加野外定向賽之經驗,及體能方面適合參加野外定向賽。

2.      所有參賽員須自負個人意外及財物損失之責任,主辦團體概不負責。

3.      如比賽當日上午六時,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或懸掛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又或黃色或以上暴雨警告訊號,賽事將不會舉行。延期作賽與否,或其他安排將會在總會網頁 http://www.oahk.org.hk 發放。

4.      如在比賽中遇上緊急事件需要求助,請留在原地並採用國際求救訊號,(用哨子吹六次,相隔一分鐘重覆再吹)等候工作人員前求援。

 


16. 如遇山火應注意的事項
在乾燥的天氣,山火於較斜的草坡上順風向上蔓延速度極快,賽員絕不可輕視山火的威力。

 

安全指引

1.      為己為人,和保護大自然的生物及美景,任何時間都應小心火種。各賽員於賽事舉行期間嚴禁在賽事中心及賽區燃點煙草產品或吸煙。

2.      由於山火於日間比較難於看見,應隨時留意飛灰和火煙味。如發現山火,必須盡速遠離火場。(請參閱以下之應變措施)

3.      緊記山火蔓延速度極難估計,如發現前路遠處有山火,應立即停止比賽,盡快遠離山火位置及返回賽事中心,以免為山火所困。

4.      請儘早通知賽會或工作人員。

   

應變措施

1.      為己為人,和保護大自然的生物及美景,任何時間都應小心火種。各賽員於賽事舉行期間嚴禁在賽事中心及賽區燃點煙草產品或吸煙。

2.      估計以下情況,以便迅速離開火場。

a)  留意山火的蔓延方向,盡量避免跟山火蔓延的同一方向走避。

b)  選擇較平坦或斜度較少的小徑逃離火場。

c)  留意附近植物的高度及密度,選擇少植物的地方(地圖上顯示為深黃色)

3.      沿現有的明顯小徑逃生會比較少障礙,且走得更快。

4.      若山火迫在眉睫又無路可逃,則應以衣物包掩外露皮膚逃進已焚燒過的地方,這樣可減輕身體受傷的機會。如情況許可,切勿往山上走,因會消耗體力。

5.      切勿走進樹林及草叢(地圖上顯示為白色及綠色地方),山火在這些地方可能會蔓延得很快而且熱力也較高。

 

17. 計分方法:

 

團體計分表:(EMA, EMB, EMC, EWA, EWB, EWC, MO, WO 組別)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分數

30

27

24

22

20

18

16

14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18.  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需知

1.      是次賽事將使用 Emit「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2.      賽員的成績將根據電子控制咭的記錄計算,備份標籤的記錄只為於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和控制咭失效時對賽員成績覆核作為參考。若無法証明賽員曾到訪該控制點,該控制點記錄將會視作無效。

 

出發

1.      是次賽事將使用 Emit「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2.      賽員需在出發前最少6秒前,將電子控制咭放在「起點啟動器」上,直至紅燈閃動,否則系統將無法計算比賽需時。

3.      「越野式」賽事:賽員在起點響鐘發出長響後,必須把電子控制咭提離「起點啟動器」。

4.      「奪分式」賽事:賽員見「起點啟動器」紅燈閃動後,必須把電子控制咭提離「起點啟動器」及進入出發區等候大會指示集體出發。

 

比賽途中

1.      賽員有責任確保電子控制咭成功放置入「電子打孔器」中,事實上,電子控制咭只能在一方面向放入「電子打孔器」中。若電子控制咭及備位標籤都無法記錄同一個打孔記錄,賽員不能以系統失效作為抗辯理由。

 

終點

1.     當賽員抵達終點時,應即前赴「終點控制器」拍咭,而賽員的比賽時間亦以該刻起完結;

2.     請跟隨指示,儘快返回成績計算站中,待工作人員把備份標籤取下,將電子控制咭的記錄成功下載後,賽員即可領取參考成績印表。

 

成績處理

1.      賽員切勿在完成賽事後,把電子控制咭放置在任何「電子打孔器」或「起點啟動器」之上,

   以便賽會有需要時可以覆核電子控制咭的記錄;

2.      遲到的賽員成績將會獨立處理,所有成績均以大會的成績公佈為準,賽員個別的成績印表僅

   供參考。

 

 成績處理站各設有獨立通道,各賽員需要留意終點區或成績處理站之指示,進入自己所屬的賽事類別(越野式奪分式)通道處理,否則將無法計算閣下成績及取消資格。

  

所有賽員請緊記,無論是否
完成賽事或遺失電子控制咭,
均必須返回終點報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