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主辦 Organized by |
|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資助
Subvented by |
Hong Kong Youth Orienteering Championships 2007/2008
全港青少年野外定向錦標賽2007/2008
賽員須知
日期 : 2007年12月23日(星期日)
地點 : 西貢 灣仔
形式 : 越野式(EMA, EMB, EMC, EWA, EWB, EWC, MO, WO)
奪分式(MA, MB, MC, WA, WB, WC, CATI)
地圖 : 比例1:7500、等高線間距5米、2007年版彩色定向地圖 及 國際定向提
示符號
獎項 : 個人獎項:
每組(包括CATI組)設個人冠亞季軍各一名
團體獎項:
1. 精英組賽事設每組團體冠亞季軍(以每組首20名賽員之得分計算)
2. 精英組賽事設全場男、女子團體總冠亞季軍
3. 公開組賽事設大專盾予最高分數之大專院校 (男、女子O組合計)
4. 公開組賽事男/女子A、B、C 組每組設奪取最高分數之學校獎 (以每
組首40名賽員之得分計算)
※在公開組賽事中,每間中學必須有最少10名出席(出發)賽事的賽員才給予計算團體分(雙人體驗組外),大專院校則5名即可;另外曾在公開賽事中獲獎之賽員將不會在雙人體驗組中獲頒獎項
※ 個人獎項將於比賽當日頒發,而團體獎項則於2008年2月2日(六)上午
在銅鑼灣奧運大樓頒發,詳情另行通知。
協辦單位 :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教練
賽事主任 : 施智森先生 (新方向野外定向會)
路線設計員 : 鄭旭東先生 (消防野外定向會)
控制員 : 甄健剛先生 (香港青年獎勵計劃)
裁判團 : 高文峰先生 (香港青年獎勵計劃)
梁林先生 (同社)
陳志成先生 (香港野外定向會)
查詢 : 賽前 :2504 8112 (辦公時間)
比賽當天:9687 1126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地址:香港銅鑼灣大球場徑一號奧運大樓1014室
電話:2504 8112 傳真:2577 5595
電郵:info@oahk.org.hk 網頁:http://www.oahk.org.hk
|
賽員報到及領取控制咭: 1. 本賽事均使用EMIT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詳見附頁及本賽員須知後頁備註「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2. 各賽員到達賽事中心時必須前往報到處,並領取電子控制咭(及其備份標籤)、號碼布及填妥電子控制咭借用表 (已領取者除外)。請留意!該電子控制咭為香港野外定向總會財產,各賽員在比賽期間有責任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毁,賽員必須繳付港幣$300罰款給予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有五人或以上報名之學校,請派代表於18/12 - 21/12到香港野外定向總會辦事處領取電子控制咭、備份標籤及號碼布) 3. 為免大量賽員於同一時間到達賽事中心報到,以致須要長時間輪候,請各賽員儘早到賽事中心領取電子控制咭。 |
1. 大會程序 (因報名人數眾多,請各賽員依時出席比賽。)
|
|
越野式賽事 |
奪分式賽事 |
|
0945 |
賽事中心開放 |
|
|
1015 |
出發區開放 |
|
|
1030 |
開始出發 |
|
|
1030 |
終點區開放 |
|
|
1145 |
|
第一批出發 (1200)之賽員進入出發 等候區 |
|
1150 |
關閉出發區 |
|
|
1155 |
|
第一批出發 (1200)之賽員進入出發區 |
|
1200 |
|
第一批賽員 集體出發 |
|
1200 |
|
第二批出發 (1215)之賽員進入出發 等候區 |
|
1210 |
|
第二批出發 (1215)之賽員進入出發區 |
|
1215 |
|
第二批賽員 集體出發 |
|
1350 |
關閉賽區 |
|
|
1415 |
最後成績公佈 |
|
|
1430 |
截止投訴 |
|
|
1445 |
頒發個人獎項 |
|
|
1530 |
賽事結束 |
|
2. 交通安排
1. 大會不設交通安排,賽員須自行前往賽事中心。
2. 所有賽員「必須」乘搭渡輪到達賽事中心。賽員不可由海下經陸路往賽事中
心,因該處會穿越賽區,違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3. 賽員可乘坐以下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賽事中心:
※ 從西貢 黃石碼頭 乘坐小輪前住 灣仔南風灣碼頭。
大會特別安排所有精英組(E組)及公開組(O組)賽員乘搭上午九時
正由西貢黃石碼頭開出的專船前往。 請於18/12 - 21/12 到香港野
外定向總會辦事處購買船票,船票每張 $15 ) 。
小輪首班船為上午九時四十分,船程約十五至二十分鐘,每小時一班。
查詢:翠華船務 22722000;www.traway.com.hk
※ 由市區或西貢市前往 黃石碼頭 可乘搭 九巴 94 及 96R 巴士 或 城巴 698R 巴士。
查詢:九巴 27454466、www.kmb.hk ; 城巴 28730818 、www.citybus.com.hk
3. 賽事中心
1. 賽事中心設於西貢灣仔南營地 ((G.R. 50Q KK265863) 。
2. 賽事中心有營地 洗手間,並附有沖身設備。
3. 賽事中心沒有食物售賣,賽會亦不會提供食水,如有需要請 自備食物及食水。
4. 賽會不設行李寄存服務,賽員攜來的物件如有遺失,賽會概不負責,建議 勿攜帶貴重物品 到賽事中心。
5. 請保持賽事中心 地方清潔 並將攜來垃圾帶走。
6. 賽事中心設有 急救 服務。
7. 賽事中心會顯示 大會時間。
8. 賽員不可於賽區內營地露營,否則可被取消參賽資格。
9. 未出發及已完成賽事之賽員不能進入賽區 ,否則可被取消參賽資格。
4. 賽區及地圖資料
1. 賽區有雜草地及茂密樹叢,中部從前是採泥區,採泥工程完成後為人工植林,另設有大型露營地點、自然教育徑及越野單車徑。
2. 整個中部及北部賽區 (灣仔半島) 均屬漁護署許可的越野單車活動範圍,賽員遇到單車時請勿「人臂擋車」。
3. 賽區中部的樹林內有0.5米至1米深溝渠,地圖無顯示。請緊記「跑OL要小心 慎防跌落坑」。
4. 賽區的樹林內有蜘蛛,賽員在樹林內左穿右插時,小心「誤墜蛛網」。
5. 比賽期間正值潮漲,請賽員小心濕腳!
6. 賽區經常有等待領養的牛牛及狗狗出沒,遇見時請小心地走過。
7. 賽區有四處遊蕩的郊遊及露營人士出沒,賽員並沒有使用路面的優先權,比賽中如要超前,請早揚聲,以免傷己傷人。
8. 賽員於進入營地時請小心營繩,以防絆倒或騷擾到其他露營人士。
9. 賽區不設水站。
5. 賽程資料
1. 各組賽程之長度及攀高(以當天在賽事中心公佈為準):
越野式
|
組別 |
長度(米) |
攀高(米) |
|
EMA |
3640 |
115 |
|
EMB |
3540 |
110 |
|
EMC |
2560 |
60 |
|
EWA |
3480 |
105 |
|
EWB |
2870 |
65 |
|
EWC |
2460 |
60 |
|
MO |
3680 |
120 |
|
WO |
3530 |
95 |
2. 各組別之控制點提示將於賽事中心張貼。
3. 比賽時限: 越野式(EMA, EMB, EMC, EWA, EWB, EWC, MO, WO) 為 120分鐘 奪分式(MA, MB, MC, WA, WB, WC, CATI) 為 60分鐘,逾時扣分,
每 一分鐘扣十分,不足一分鐘當一分鐘計,逾時二十分鐘將被取消
資格。
6. 打孔及計時系統
1. 本賽事各組別均使用EMIT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本賽員須知已附上「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的參考資料,請各賽員仔細閱讀)。
2. 各賽員到達賽事中心時必須前往報到處,並領取電子控制咭(及其備份標籤)、
號碼布及填妥電子控制咭借用表 (已領取者取外)。請留意!該電子控制咭為香港野外定向總會財產,各賽員在比賽期間有責任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毁,賽員 必須繳付港幣$300 罰款給予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3. 賽員請核實借用之電子控制咭號碼及資料,如有錯誤,請即時通知大會,以便更
正有關資料。
4. 賽員必須使用大會提供之電子控制咭,並不得交換電子控制咭使用。
EMIT 電子打孔系統使用方法示範
大會將於上午11時30分於賽事中心範圍示範EMIT電子打孔系統使用方法,歡迎各參加者觀看示範。
7. 出發程序
|
賽員必須攜帶指南針、哨子及電子控制咭出發,號碼布必須扣於胸前,缺一皆不獲准出發,大會將不會提供指南針及哨子之租借或售買服務。
※ 是次比賽的越野式及奪分式賽程分別使用位於不同位置的出發區及起點,請各賽員留意下列出發程序。 |
7.1 越野式出發程序 (EMA, EMB, EMC, EWA, EWB, EWC, MO, WO組別)
1. 出發區距離賽事中心約100米,步行約5分鐘,所有賽員必須依大會指示之路線,並按自已的出發時間提早5分鐘到達出發區。
2. 出發區將顯示大會時間,參加者需依照工作人員指示,自行提早二分鐘進入「二分區」之第一格,每一分鐘行前一格。
3. 進入最後一分區時,賽員需用大會提供的箱頭筆,在地圖背面寫上你的賽員編號,賽員可於出發前一分鐘閱讀地圖,請檢查地圖上資料是否正確,若因取錯地圖而引致被取消資格,賽會概不負責。
4. 各賽員請於出發前至少六秒,把電子控制咭放在「起點控制器」上;然後待訊號最後一響後,將放於「起點控制器」之電子控制咭拿開。
5. 離開起點後,賽員必須立即沿彩帶前往起點標誌,不得在出發區及往起點標誌之通道上停留。
6. 遲到者必須向出發區工作人員報到,由工作人員安排出發,而其所損失之時間將不獲補償。遲到超過五分鐘者將不獲准出發。
7. 賽員必須穿著長褲,以防荊棘所傷。穿著短褲者將不獲准出發。
7.2 奪分式出發程序 (MA, MB, MC, WA, WB, WC, CATI組別)
1. 出發區設於賽事中心,賽員請按自已的出發時間提早5分鐘進入出發區。
2. 出發區將顯示大會時間,賽員請按組別出發時間提前十分鐘到達起點等候區。
3. 賽員必須經工作人員檢查裝備及登記賽員編號後,方可進入起點區。賽員進入起點區前,必須將電子控制咭放於『起點啟動器』上直至紅燈閃亮。
4. 賽員進入起點區後,工作人員會派發地圖,賽員可於出發前一分鐘閱讀地圖,請檢查地圖上資料是否正確,若因取錯地圖而引致被取消資格,賽會概不負責。
5. 出發程序採用集體出發,當訊號響時賽員方可出發。賽員出發後請立即離開出發區,切勿在通道上停留。
6. 離開起點後,賽員必須立即沿彩帶前往起點標誌,不得在出發區及往起點標誌之通道上停留。
7. 遲到者必須向出發區工作人員報到,由工作人員安排出發,而其所損失之時間將不獲補償。遲到超過五分鐘者將不獲准出發。
8. 賽員必須穿著長褲,以防荊棘所傷。穿著短褲者將不獲准出發。
8. 終點
|
※ 終點設有兩條賽道,各賽員需要留意終點區之指示,進入自己所屬的賽事類別(越野式及奪分式)賽道。 |
1. 參加越野式的賽員無論是否完成賽事,或遺失電子控制咭,均須於出發後120分鐘內向終點報到,所有控制點將於下午1時50分關閉。
2. 參加奪分式的賽員無論是否完成賽事,或遺失電子控制咭,均須於出發後60分鐘內向終點報到,逾時扣分,每一分鐘扣十分,,不足一分鐘當一分鐘計,逾時二十分鐘將被取消資格。
3. 所有賽員抵達終點時,應該立即在設於終點的控制器打孔拍咭,而比賽時間亦在該刻起完結。
4. 賽員必須將電子控制咭及其備份標籤同時交回設於賽事中心的成績計算站工作人員。越野式及奪分式的成績將分開處理,賽員必須依指示前往適當的成績計算站下載比賽成績。
5. 賽員如遺失電子控制咭,仍需返回終點報到。
6. 請交出地圖予終點工作人員,地圖將在出發區關閉後在賽事中心派發予賽員。
7. 如有任何投訴請於離開終點區域後方可向工作人員提出,以免阻礙其他賽員。
8. 所有賽員離開終點後請儘快前往成績計算站,然後將電子控制咭上的資料記錄下載及處理。在前往成績計算站途中電子控制咭若有遺失或任何損毀,賽員須自行負責。
9. 終點將設於賽事中心。
9. 成績處理程序
1. 越野式及奪分式的成績將分開處理,賽員必須依指示前往適當的成績計算站下載比賽成績。 賽員如於不適當的成績計算站下載成績而引致其成績被取消為賽員之責任。
2. 所有賽員到達成績計算站後,必須將電子控制咭及其備份標籤交回設於賽事中心的成績計算站工作人員下載比賽成績。
3. 所有成績均以大會的成績公佈為準,賽員個別的成績印表僅供參考。
10. 成績公佈
1. 比賽成績將於賽事中心公佈。
2. 最後成績於下午2時15分公佈。
11. 投訴及抗議
1. 對有違香港野外定向總會「野外定向比賽則例」事項或對賽會之指示有異議,可以作出投訴。投訴可以口頭或書面向賽會儘快提出。假如投訴是關於賽員成績則必須於成績公佈15分鐘內提交,投訴由賽會處理,結果須立刻向投訴人通告。
2. 對賽會的投訴處理有所異議,可作抗議。抗議必須在賽會對投訴處理後的10分鐘內以書面向賽會或裁判團成員提出。
3. 有關團體成績的查詢或投訴,請各院校派出一名代表提出,賽會不會處理個別人士對團體成績的查詢或投訴。
12. 頒獎
1. 個人獎項將於比賽當日頒發,而團體獎則於2008年2月2日(六)上午在銅鑼灣奧運大
樓頒發,詳情另行通知。
13. 比賽規則
1.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野外定向比賽則例」將適用於本賽事。
2. 除賽會提供之地圖及以上提及之裝備外,不可使用任何輔助器具。除非遇到緊急事故,各賽員在進行比賽時不得使用任何通訊工具(如手提電話等)與其他賽員及有關人士聯絡,否則將被取消參加資格。
3. 遺失電子控制咭將當未完成賽事論,但仍須向終點報到。
4. 比賽時賽員不得喧嘩、或與其他賽員交談,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5. 參加CATI組的賽者於比賽期間,不得與其隊友相距超過10公尺,違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6. 賽員如移動或損壞控制點或賽會設施,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損毀,須按價賠償。
7. 賽員不可預早進入賽區內露營,否則將會被取消參加資格。
8. 為確保賽事順暢進行,所有賽員必須遵守比賽規則及服從賽事工作人員的指示,
否則將會被取消參加資格。
9. 本比賽規則可隨時修訂,賽會無須於比賽前通知各賽員,但會在比賽當日公佈。
10. 所有組別均採用國際控制點提示符號。賽事中心將會張貼國際控制點提示符號的說明。
11. 所有賽員必須尊重其他賽員及行山人士的權利,比賽賽員並沒有使用道路的優先權。
14. 備註
1. 所有參賽員需具備參加野外定向賽之經驗,及體能方面適合參加野外定向賽。
2. 所有參賽員須自負個人意外及財物損失之責任,主辦團體概不負責。
3. 如比賽當日上午六時,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或懸掛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又或黃色或以上暴雨警告訊號,賽事將不會舉行。延期作賽與否,或其他安排將會在總會網頁 http://www.oahk.org.hk 發放。
4. 如在比賽中遇上緊急事件需要求助,請留在原地並採用國際求救訊號,(用哨子吹六次,相隔一分鐘重覆再吹)等候工作人員前求援。
15. 如遇山火應注意的事項
在乾燥的天氣,山火於較斜的草坡上順風向上蔓延速度極快,賽員絕不可輕視山火
的威力。
安全指引
1. 為己為人,和保護大自然的生物及美景,任何時間都應小心火種。各賽員於賽
事舉行期間嚴禁在賽事中心及賽區燃點煙草產品或吸煙。
2. 由於山火於日間比較難於看見,應隨時留意飛灰和火煙味。如發現山火,必須
盡速遠離火場。(請參閱以下之應變措施)
3. 緊記山火蔓延速度極難估計,如發現前路遠處有山火,應立即停止比賽,盡快
遠離山火位置及返回賽事中心,以免為山火所困。
4. 請儘早通知賽會或工作人員。
應變措施
1. 遇到山火時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2. 估計以下情況,以便迅速離開火場。
a.留意山火的蔓延方向,盡量避免跟山火蔓延的同一方向走避。
b.選擇較平坦或斜度較少的小徑逃離火場。
c. 留意附近植物的高度及密度,選擇少植物的地方(如地圖上顯示為深黃色)。
3. 沿現有的明顯小徑逃生會比較少障礙,且走得更快。
4. 若山火迫在眉睫又無路可逃,則應以衣物包掩外露皮膚逃進已焚燒過的地方,
這樣可減輕身體受傷的機會。如情況許可,切勿往山上走,因會消耗體力。
5. 切勿走進樹林及草叢(地圖上顯示為白色及綠色地方),山火在這些地方可能
會蔓延得很快而且熱力也較高。
16. 計分方法:
團體計分表:(EMA, EMB, EMC, EWA, EWB, EWC, MO, WO 組別)
|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
分數 |
30 |
27 |
24 |
22 |
20 |
18 |
16 |
14 |
12 |
11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17. 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需知
|
所有賽員請緊記,無論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