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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主辦 Organized b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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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資助
Subvented by |
學校體育推廣計劃 - 簡易(聯校)訓練課程2010 (公園定向訓練班)
一 宗旨 : 為提高兒童及青少年對野外定向運動之認識及興趣,以推廣野外定向運動
二 訓練計劃: 分為訓練班及比賽兩個階段
(甲) 訓練班
上課日期及地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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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編號 |
日期 |
星期 |
活動時間 |
活動地點 |
POL-01/10 |
3/7/2010 |
(六) |
上午9時半至中午12時半 |
九龍公園 |
POL-02/10 |
3/7/2010 |
(六) |
上午9時半至中午12時半 |
香港公園 |
POL-03/10 |
3/7/2010 |
(六) |
下午3時至6時 |
馬鞍山公園 |
POL-04/10 |
10/7/2010 |
(六) |
下午3時至6時 |
荔枝角公園 |
POL-05/10 |
10/7/2010 |
(六) |
下午3時至6時 |
維多利亞公園 |
POL-06/10 |
10/7/2010 |
(六) |
上午9時半至中午12時半 |
大埔海濱公園 |
POL-07/10 |
17/7/2010 |
(六) |
上午9時半至中午12時半 |
石硤尾公園 |
POL-08/10 |
17/7/2010 |
(六) |
上午9時半至中午12時半 |
維多利亞公園 |
POL-09/10 |
17/7/2010 |
(六) |
下午3時至6時 |
寶翠公園 |
POL-10/10 |
24/7/2010 |
(六) |
下午3時至6時 |
九龍公園 |
POL-11/10 |
24/7/2010 |
(六) |
下午3時至6時 |
香港公園 |
POL-12/10 |
24/7/2010 |
(六) |
上午9時半至中午12時半 |
天水圍公園 |
POL-13/10 |
31/7/2010 |
(六) |
上午9時半至中午12時半 |
荔枝角公園 |
POL-14/10 |
31/7/2010 |
(六) |
上午9時半至中午12時半 |
維多利亞公園 |
POL-15/10 |
31/7/2010 |
(六) |
下午3時至6時 |
沙田公園 |
訓練內容:(1) 簡介野外定向,控制點及密碼夾使用方法
(2) 比賽形式(越野式/奪分式)
(3) 比賽裝備
(4) 小組打孔競技(飛龍陣)及正置地圖練習
(5) 圖地對照訓練
(6) 奪分式體驗賽
(乙) 公園定向比賽
參加者完成訓練後,可免費參加公園定向比賽
日期 : 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時間 : 下午3時至6時
地點 : 北區公園
三 參加資格:(甲) 訓練班
6至14歲之兒童及青少年均可參加(年齡以出生年份計算)
(乙) 公園定向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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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男子組(B) |
女子組(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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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組 |
12至14 歲 (1996-1998年出生) |
B A |
G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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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組 |
9至11歲 (1999-2001年出生) |
B B |
G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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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組 |
6至8歲 (2002-2004年出生) |
B C |
G C |
四 名額 : 訓練班每班20人(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五 報名費用: 每人港幣30元
六 報名辦法: 參加者請填妥報名表格後,親自交回或郵寄至香港野外定向總會辦事處,並附上:
(1) 港幣30元的劃線支票(恕不接受期票),抬頭請寫『香港野外定向總會』,背面寫上學員姓名及
(2) 兩個貼上足夠郵費的回郵信封
七 獎勵 : (1) 完成訓練計劃的學員,將獲頒發出席證書,以茲鼓勵。
(2) 訓練期間表現優異及具潛質者將獲推薦參加於本年10月期間由香港野外定向總會主辦的「全港青少年野外定向推廣計劃」訓練班,接受進一步培訓,成為青少年集訓隊隊員。
八 報名地址: 香港銅鑼灣掃桿埔大球場徑一號奧運大樓1014室
九 報名日期: 由即日起至每個訓練班開課日期前一星期
十 查詢電話: 2504 8112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2601 8861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學校體育推廣小組)
十一 網址: http://www.oahk.org.hk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http://www.lcsd.gov.hk/lschemes/sch-sport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學校體育推廣小組)
十二 備註:(1) 申請如被接納,將獲通知上課時間及地點。
(2) 建議上課時穿著淺色鬆身運動衣服及運動鞋,並帶備水、手錶、毛巾、帽、防曬用品、蚊怕水及雨具。
(3) 參加者必須自行管理個人的衣服與財物。如有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請盡量不要攜帶貴重物品上課。
(4) 如在課程及比賽舉行前兩小時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1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黃色/紅色/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教育局宣佈停課,課程及比賽將會延期舉行。
(5) 如報名人數不足,主辦單位可能取消或合併訓練班。
(6) 如申請不被接納,香港野外定向總會將會退回支票予申請人。
(7)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主辦單位可隨時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