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百米定向賽2006
百米定向(100-M Orienteering)簡介
百米定向是野外定向的一項非主流比賽格式。顧名思義,百米定向賽區的面積,比傳統野外定向賽事細小得多(即不超逾100米x100米),賽程耗時只需數分鐘。賽事一般以淘汰制進行,數名(約6-8名)運動員會被安排一起出發,以爭取出線權。每名運動員的賽程,與其對手都有些微分別,故此運動員不能單靠跟隨對手完成賽事。百米定向的最大特色,是其比傳統野外定向賽事快速、刺激、以及高觀賞性。由於賽區細小,觀眾可以近距離觀賞整個賽事進行,而電視轉播亦變得可能(當然,這同時意味著運動員要承受更大的比賽壓力)。亦因此,一般百米定向的賽事,都會安排在市區內公園或公眾設施進行,以吸引更多人觀賞賽事。
比賽區、起點和終點是有嚴格界限的,未出發賽員不能夠看到別的運動員的比賽過程。比賽地圖非常細致,通常採用1 : 1,000或更大比例的地圖,等高矩為一米,在比賽區域內幾乎每一棵樹木都被標注在圖上。比賽路綫長度約300-500米,控制點數目為7-10個之間,控制點相隔位置非少非常接近,賽賽需小心核對控制點提示號碼,以兔出錯。
本次比賽競賽場一地小,參賽人數多,時間短,有些賽賽或需等候較長時間才可出發,希望各賽員在指定位置耐心等候,依照工作人員指示進入預備出發區,如發現有違規現象,當即給予淘汰處理。
百米定向賽是一項嶄新的定向競賽項目,本次比賽採用的方式及規則或有不完善之處,當出現爭議時,請各位遵守大會的裁定。
賽員須知
比賽日期: 2006年5月7日(星期日)
地 點: 大埔海濱公園
形 式: 越野式
地 圖: 1:2000、2006年版及國際定向提示符號
獎 項: 每組設冠、亞、季軍獎
賽事主持: 潘嘉衡
路線設計: 吳金富
賽前之查詢電話 : 2504 8112 (辦公時間)
比賽當日緊急聯絡電話 : 9687 1126
大會程序
1030-1145 賽員登記及領取號碼布
1200 APOC 2006開展禮
1230 百米定向開始出發(次序將會即場安排,賽員須在場等候)
1430 公佈進入決賽之賽員名單
1445 決賽開始出發
1500 賽區、終點區關閉
1505 成績公佈及頒獎
交通安排
1. 賽會不安排交通,賽員須自行前往賽事中心。
2. 賽員可乘以下公共交通 :
九巴72A 、 73 、 73X 、 75X 、 271、71K線巴士,或於大埔墟火車站徒步約
20分鐘前往大埔海濱公園。 (查詢: 九巴 27454466, http://ww.kmb.hk / 九鐵 29293399
3. 賽員必須經公園之富善村入口(近大埔太和路)進入賽事中心。
賽事中心
1. 賽事中心位於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賽員必須經公園之富善村入口(近大埔太
和路)進入賽事中心,否則將被取消資格。
2. 賽事中心設洗手間;賽員須注意保持環境清潔。
3. 賽事中心設有大會時間顯示。
4. 賽會不設行李存放服務,賽員攜來的物件需自行保管及處理,如有任何遺失,
賽會概不負責,因此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賽事中心。
5. 請保持地方清潔及帶走所有垃圾,做個負責任的定向人。
6. 賽事中心設有急救服務。
7. 露天劇場(賽事中心)外為賽區範圍,賽員在正午十二時 APOC 2006開展禮後必
逗留於露天劇場內直至完成所有賽事。
8. 賽員不可穿著任何釘鞋進入賽事中心及賽區。
9. 所有賽員需在上午10時30分至11時45分前往賽事中心登記及領取號碼布, 逾時者將不獲安排出發。電子控制卡將在出發區派發。
比賽方式
1. 除家庭及兒童組外,其他組別將進行兩輪比賽,按淘汰賽的方式進行。首輪為初賽而次輪為決賽,初賽每六至八名選手為一出發批次,比賽路線不同,每批次首名優勝者可進入決賽。
2. 每組比賽限時五分鐘,家庭組及兒童組限時十分鐘,賽員必須在限時內返回終點,逾時將取消資格。
出發程序
1. 賽員將由大會即場編排出發時間。
2. 所有賽員在出發前須在賽事中心指定地方內等候。
3. 請聽候工作人員指示前往出發區準備出發。
4. 由賽事中心往出發區約需2-3分鐘。
5. 賽員必須將號碼布扣於胸前始獲准出發。
6. 賽員請根據大會即場編排指示進入出發區。
7. 電子卡將在出發區派發, 請把電子卡放在「起點啟動器」上,直至聽到起點響鐘發
出長響,馬上出發。
8. 遲到賽員將不獲準出發。
賽區及地圖資料
1. 賽區內不設水站。
2. 賽區大部份為可跑性高之地方。
3. 賽員不可穿著任何釘鞋進入賽事中心及賽區。
4. 賽區是繁忙公園,賽事並沒有使用公園之優先權,賽員須尊重其他市民,如有
碰撞或發生意外,將首先取消賽員的資格。
5. 地圖上特別人工符號 X 及 ○ 分別為長椅及燈柱。
6. 地圖上用墨綠色 (鴨屎綠)顯示的地方或花圃,賽員嚴禁跨越或進入,違者將 會被取消資格。
預計賽程資料
1. 賽程的預計長度為300-450米,預計勝出時間為3-3.5分鐘。
2. 各組的比賽限時均為5分鐘,家庭組為10分鐘
終點程序及成績處理
1. 所有賽員無論完成賽事與否,或遺失電子卡,必須在限時內向終點或賽事中心報到,否則當失蹤論。
2 賽員抵達終點時,必須在「終點停止器」拍卡,比賽結束時間以此刻為準。
3. 已越過終點賽員不得重返賽區,並須盡快離開終點前往成績計算站,將電子卡
交與工作人員下載成績。
4 賽會將收回已完成賽事賽員的地圖,賽員須確保不會將地圖及賽事資料公開予未
出發的賽員,違者會被取消資格。
5 所有賽員必需於完成賽事後立即到成績處理下載成績,違者將會被取消資格(DISQ)。
比賽規則
1. 除賽會提供的地圖及以本須知提及的裝備外,賽員不可使用任何輔助工具,包括
通訊器材(如無線電話及對講機)。
2. 賽員遺失電子卡將當未完成賽事論,但仍須向終點或賽事中心報到。
3. 賽員不得移動或損壞控制點或賽會設施,若有損毀,須按價賠償。
4. 為協助賽事順利完成,賽員不論完成賽程與否,務請返回終點或賽事中心報到,否
則當失蹤論。
5. 賽員須服從賽會指示。
6. 賽規則若有修改,賽會會儘快通知賽員,若無法於比賽前通知賽員,會於比賽
當日公佈。
7. 賽員違反比賽規則,比賽成績將視作無效。
8. 賽員不可穿著任何釘鞋進入賽事中心及賽區。
9. 賽區是繁忙公園,賽員並沒有使用公園之優先權,賽員須尊重其他市民,如有碰
撞或意外,將首先取消賽員的資格。
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1. 是次賽事採用EMIT電子打孔及計時系統。
2. 賽員如遺失電子卡,需要賠償電子卡300元費用。
3. 是次賽事將不會採用備份標纖,打孔記錄失效時成績作廢。
備 註
1. 本【賽員須知】內容如有更改,以賽會當日公佈為準。
2. 所有參賽賽員須自負個人意外責任,賽會概不負責。
3. 賽員沒有使用賽區的優先權。
4. 比賽當日上午七時三十分,如有雷暴、任何暴雨警告、三號或以上風球生效,
賽事將不會舉行。延期作賽與否,或其他安排將會在總會網頁